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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应当得到劳动报酬,欠薪对劳动者是不公正的,但欠薪是市场经济存在的现象。从雇主的角度观察欠薪有侵占型和风险型两类,侵占型欠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主观故意行为,风险型欠薪是雇主主观愿意支付但客观上不能的状态。欠薪的相关方有政府、雇主和劳动者,合理划分三方责任是有效治理欠薪的前提。政府在欠薪问题的责任是:建立和维护工资支付秩序,解决因欠薪而导致劳动者的生活或生存保障问题;明确雇主的法律责任,拒不支付的可能构成犯罪;劳动者是欠薪的受害方,但劳动者有权利和责任依法维权,如果欠薪达到犯罪的程度,劳动者还在为雇主工作,或者劳动者较长时间坚守风险型欠薪,都是应当承担责任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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