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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认为宗教现象是一种社会历史现象,它不是人类永恒的天性,也不是社会存在中的永恒,而是在人类意识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特殊的心理现象。其次,宗教过程既是一个物质过程,也是一个思维过程。表现为从具体到抽象,再从抽象到具体的不断自我肯定。在宗教过程中,人们不仅确立了超世界的形象,而且确信这些形象的实在性。人们也不止于以“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来反映客观现实,而且还会通过人的情感、情绪以及其他主观的个体因素来感受和体验超人间的实体存在,而人的需要、依赖感等要素在宗教起源上都具有心理学意义。所以宗教是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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