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17篇
  免费   0篇
管理学   2篇
劳动科学   6篇
民族学   1篇
人才学   1篇
理论方法论   1篇
综合类   6篇
  2021年   1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2篇
  2016年   1篇
  2013年   1篇
  2012年   1篇
  2009年   1篇
  2008年   1篇
  2007年   1篇
  2005年   3篇
  2004年   2篇
  2003年   1篇
  2001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17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针对目前高密度机织物密度自动检测算法测量精度较低的现象,提出在三原组织织物密度自动检测过程中,利用小波变换的分解与重构特性分析预处理后的织物图像,对分解的子图像进行二值化、平滑处理来提取纱线周期性特征 参数,统计二值图像中黑白循环更替次数来确定织物经纬密度。为提高密度检测精度,采用分区域平滑减小了斜纹纹路的影响;通过缎纹织物图像反面获取纬纱信息消除缎纹组织织物浮长的影响;运用形态学滤波去除因高密度织物上纱线毛羽导致平滑过程中出现的细条块。实验结果表明:该方法检测误约为1.00%,测量精度较高,具有一定的实用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胡旭东 《经营管理者》2009,(18):113-114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形象力的竞争成为企业竞争的主旋律。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他们的发展需要品牌,但是由于资金、人力、物力等方面的限制,要去建设品牌更是难上加难。通过对中小企业在品牌建设中存在的一些误区,找出阻碍品牌建设的原因,揭开品牌神秘的面纱,全方位的分析品牌。提出了一些中小企业品牌建设的思路,帮助占中国98%的中小企业走出成长的瓶颈。  相似文献   
3.
饲料工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在推进我国养殖业与种植业的集约化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运用竞争优势理论,在分析了国内外饲料业现状及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结合宁波A饲料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提出了宁波A饲料企业竞争优势的实现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4.
这是一起因解除劳动合同引发的长达4年之久,历经二裁五审和四次解除同一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对于此案的受理、经济补偿金的计发以及诉讼期间为劳动者支付工资还是生活费存在不同意见。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欢迎参与讨论。  相似文献   
5.
案情介绍 今年3月8日,申诉人娄某等7人因要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与被诉人某经理部和第三人某轧花厂发生劳动争议,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申诉请求:1.变更劳动关系主体,成为某轧花厂职工;2.第三人为申诉人办理基本养老保险;3.被诉人返还自1998年8月至今被扣的20%工资.  相似文献   
6.
为防冒领、堵漏洞、促规范、减少基金流失,安徽省东至县劳动保障局日前发文各参保单位、社区和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全县离退休人员和遗属定补对象进行一次全面咨格认证.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某局下属单位于1997年12月聘用谢某为驾驶员,1999年7月,因经费紧张,口头解除了与谢某的聘用关系。2000年1月该单位再次聘用谢某为驾驶员,并签订了3年聘用协议,因维修费难以支付,于2002年4月17日再次口头解除聘用关系。至县仲裁委开庭时,尚未开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相似文献   
8.
从《射雕》、《神雕》、《倚天》这三部可以从中梳理出汉蒙关系的伸展变化的“三部曲”中,我们看到了一个多变而又具有一定整一性的蒙古形象,无论我们从父性的替代、互补的他者还是从镜像的映射的角度去看待这一形象,我们都能发现这一形象在金庸的总体性民族国家叙事之中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它在深层意义上已经成为了“异质整合与对话型”民族国家主体性之中不可或缺的一个要素。  相似文献   
9.
案情简介申诉人是某公司职工,因涉嫌挪用单位资金,被法院判决犯挪用资金罪,免予刑事处罚。申诉人受刑事处罚后,以公司地址搬迁未对其安排具体工作为由,偶尔上班,脱岗缺勤。被诉人某公司在明知申诉人脱岗的情况下,未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也未通知其上班,公司也无考勤记录。2003年9月24日,被诉人以申诉人严重违反财务制度,利用职权挪用资金,其行为已触犯刑律为由,对其作出除名决定,并在除名决定书中注明劳动合同同时解除,未制作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003年11月3日,东至县劳动争议仲裁委依法开庭审理这起因企业除名引发的劳动争议案。经…  相似文献   
10.
案例陈某自2005年11月到某服装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2006年6月1日,陈某在上班途中与机动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经一、二审法院判决:被告人林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3.96万元,扣除已付8000元,尚欠23.16万元于判决书生效后1个月内给付清结。由于被告没有赔偿能力,本人又在服刑,家庭经济困难,法院判决赔偿的标的当事人无法履行,导致陈某无法得到实际的赔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