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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于对3个省的3个县市区253家合作社的调查数据,运用因子分析法和二元Logistic分析法实证研究合作社社员满意度的影响因素。因子分析结果表明:内部社会资本由内部信任、内部规范和社会网络等3个因子构成。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内部信任、内部规范这两个测量变量与社员满意度存在显著的正相关性,而社会规范与社员满意度之间呈显著的负向相关关系。组织认同能够提高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且加入合作社时间越短的社员对合作社的满意度越高。此外,还通过剔除不显著变量和增加变量的方法对社员满意度进行回归分析,结果证明研究结论具有高度的稳健性。据此提出建立健全信用合作管理制度、加强合作社的社会整合功能、发挥合作社示范作用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
近年来,科研领域的失范行为层出不穷,传统的道德自律的局限性日渐突出,已经很难防止科研失范行为,因而,外部的制度性他律显得尤为迫切。我们可以从界定科研失范行为的定义和性质入手,探讨科研失范行为法律规制的必要性,同时用博弈论的方法说明科研过程中遵守法律的重要性,从而规范科研活动。  相似文献   
3.
森林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与文化价值形成了森林价值的统一体系,各价值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更是一种互促共进的关系。森林文化是人类认识和使用森林资源过程中形成的全部精神活动及其产物。生态文明入宪背景下,森林文化价值的法制表达直接关系人民身心健康、生活质量及幸福指数。在梳理森林文化价值法制表达的历史脉络及时代需求的基础上,探究其演进规律与内在逻辑,指出森林法则的人本气息应进一步加强、森林法制理论价值体系需进一步拓展、森林价值体系在《森林法》中应进一步统合,最后提出“总则明确规定+分则相对细化”的技术路径以充分实现《森林法》的文化担当。  相似文献   
4.
新时代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法治保障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美丽中国的重要内容,也是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现民族复兴的重要举措。虽然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依靠中央文件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如何巩固现有整治的胜利成果并形成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机制却离不开法治保障。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存在法律制度供给不充分、权责界定不清晰、法治意识不觉醒和监督机制不到位等问题。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要走向法治化轨道,需要不断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立法,运用系统思维和整体思维制定农村人居环境单行法律;明确政府的职责,建立乡镇政府直接责任、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省级以上政府领导责任的职责体系;强化村民的义务,引导村民参与建设并自觉守法;增强法治思维,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治理主体法治意识;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从权力约束权力的角度完善环境监察和问责制度,从权利制约权力的角度完善大众参与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5.
农村环境问题促使人们从环境伦理的角度来反思人类面对环境与发展、人与自然之矛盾的价值取向.农民的生态道德理念与农民在特定生态环境中形成的生产生活方式密切相关.课题组对陕西合阳县城后村、黑镇村、浪后村的村民进行农民生态道德状况的问卷调查.调查表明,农民生态道德认知水平有待提高,生态道德情感不稳定,生态道德行为与认知不一致.农民生态道德培育成为乡村环境保护的伦理诉求.  相似文献   
6.
我国一村一法律顾问实践在近十五年里从星星之火已成燎原之势,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以S省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运行实践为对象,实证研究发现该制度运行中尚存如下问题:村民好评率低、村委会认可度差、驻村法律顾问自我成就感弱、司法行政人员满意度低。问题背后折射出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自身的不足:工作职责内容规定过于宽泛导致角色冲突;过度的行政资源配置手段违反了法律服务市场化的客观规律;责权利配置不合理导致工作开展不可持续。为了进一步发挥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的优势,需要重新定位驻村法律顾问的岗位角色,明确其主要服务对象,从服务对象出发重新明确驻村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重新归位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充分尊重和维护村委会与驻村法律顾问之间的市场交易主体地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实现责权利对等;并建议司法部尽快制定《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条例》。  相似文献   
7.
陕西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广大农村地区存在着各类农村集镇。通过实地调研的方法,归纳总结了陕西农村地区包括乡镇政府所在地集镇、具有集市贸易的自然村集镇、撤乡并镇后原乡集镇、乡镇政府迁出后原有的集镇等集镇类型。客观分析并揭示了陕西农村集镇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基本的公共环保设施不完善甚至缺位;管理不到位,条块分割,随意性大;建设盲目性大,跟风现象严重,忽视挖掘集镇自身传统文化的吸引力等环境问题。并提出了合理利用资金,完善集镇公共设施建设;加强管理,设立集镇专门环保机构;合理解决集镇保留、植入与重建的关系;科学合理改建、整理道路集镇,消除各种隐患等集镇环境整治的对策。  相似文献   
8.
新生代农民工作为农业转移人口中市民化的主力军,也是最能体现身份转换过程的群体代表。如何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中保障好这一庞大群体的宅基地权益,事关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与农民市民化进程的稳步推进。保障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权益旨在帮助其实现从农民到市民的根本性身份转变,宅基地资格权正是认定其能否享有宅基地权益的核心要素;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具象化,是成员权权利束项下的具体权利,也是其享受其他宅基地权益的前提;获得财产性权利是新生代农民工行使资格权的结果。梳理历史逻辑、现状逻辑和价值逻辑这三条线索,厘清新生代农民工宅基地权益的法理逻辑和对宅基地权益保障的真实需求。应清晰界定资格权多元认定标准,丰富宅基地资格权实现形式,分阶段引导新生代农民工逐步退出宅基地权利。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大力倡导城镇化的过程中,各种城镇及城镇化研究充斥着人们的视野。但在城镇体系序列中,存在对集镇认识上的随意性和学术研究上的模糊性。文章通过对相关规定的具体分析,揭示了现有集镇概念的片面性,提出了集镇概念界定的重要性和集镇界定的初步方法。  相似文献   
10.
利用2011年陕西省二市六县农户随机问卷调查数据。组成研究数据库。以农村家庭为研究单位,利用拓展的Mincer方程和logistic模型分别探讨家庭人口特征变量对家庭收入、家庭成员生活满意度和家庭城市化能力三个方面的影响。研究发现,家庭人口数与农村家庭年收入负相关,家庭劳动力的边际收入递减,家庭劳动力数与家庭城市化可能性负相关.家庭人口特征对家庭成员生活满意度的影响不显著。由此可以得出结论,农村家庭多子并不多福,但是表现出了明显的“养儿防老”的特征,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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