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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廖艳 《西华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4,(3):30-34
自然法从早期的希腊自然哲学中汲取了大量的养分,在希腊城邦的历史终结时,它演变为一种伦理秩序,经过西塞罗和务实的罗马法学家的转化,它最终成为法学上的一个永恒的命题。 相似文献
2.
廖艳 《贵州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9(6):97-100
一些名人和富人凭借其独特的社会地位和丰厚的财力而违背计划生育政策实行超生的现象。“超生贵族”现象的存在是引起我国低生育水平反弹的因素之一,也是对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冲击和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挑战,更重要的是它体现了社会的不公平。产生这一现象的因素颇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超生贵族”的危害性认识,各部门齐抓共管,不断完善我国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方法,合理引导,积极遏制“超生贵族”现象。 相似文献
3.
金鸡独立。睁眼或闭眼,双手叉腰,一腿弯曲,一腿站立尽可能长的时间。也可以两腿轮流做单腿跳跃,以增强腿部力量。每天早晚各跳10分钟(每次跳20个,两次之间休息30秒钟)。 相似文献
4.
传统中国的和谐社会观与无讼观是建立在片面追求和谐而把公正置于其次的基础之上,它只能形成短暂的表面的社会和谐。只有建立在公正基础上的和谐社会才是真正的和谐社会。公正的司法是解决社会冲突的一个制度化出口,也是维持社会和谐的安全器。中国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必须谋求司法独立,实现司法公正。 相似文献
5.
廖艳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4):91-95
传统上生命权被视为消极权利,相对应的国家义务是尊重义务,这种观点忽视了国家义务的复合性。事实上,生命权的实现依赖于尊重、保护和实现三重国家义务的履行,自然灾害时期也是如此。灾害不同阶段生命权相对应的义务重心是有区别的,灾前预防阶段是尊重义务和保护义务,灾中紧急救援阶段是保护义务和实现义务,灾后恢复重建阶段是实现义务。当国家不履行自然灾害时期生命权的保障义务时,权利被侵害者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济。 相似文献
6.
佘祥林案的根源在于对公正审判权的漠视,公正审判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它对于权利保障和权力制约有重要价值.中国要防止佘案的重演,建设法治国家,就必须认真对待公正审判权,将该权利宪法化,并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 相似文献
7.
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农业保险法律作为促进农业保险发展,保护农民利益的重要手段。由于各种原因,我国目前还没没有农业保险法。因此,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制定农业保险法,是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的唯一途径。 相似文献
8.
廖艳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2):155-160
人权主流化的基本趋势以及国家契约观的哲学基础表明,必须用人权视角审视自然灾害立法。近年来,无论是立法目的、还是权利保障的范围、关注的中心以及立法的技术等方面,中国的自然灾害立法都体现了人权理念的深刻影响。尽管如此,在人权保障的模式、范围以及权利救济等方面,中国自然灾害立法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权,我们应该在自然灾害立法中建立“权利-义务-责任型”人权保障模式,拓宽权利范围,完善程序保障和畅通救济渠道。 相似文献
9.
公/私两分制是社会学的重要社会分类方法,公/私的两分法在法理学中也一直有着重要位置.但是,这一两分法其实是轻视甚至忽略女性的社会贡献的.国际法是一门以公/私两分法为法理基础建立的法律部门,其对两分法的重视,更是严重地削弱了对女性群体权益的保护.某些女性主义法学者因而提出,要彻底否定公/私这种方法论,国际法也要把这种两分法完全剔除.这种建议并不合理.不应该完全排斥公/私这种两分论,而应该对其引入合理的性别考虑进行改革.具体的改革措施包括在联合国委员会上提起相关议题,以及对人权法给予更多的关注. 相似文献
10.
贵州从江占里侗寨被誉为“计划生育第一村”,其人口发展具有人口数量恒定、人口性别比例较为协调、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和谐等特点。占里人口发展的这些特点与其民族习惯法有着紧密的联系。中国在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时,应该认真对待民族习惯法,宣传、推广和吸收民族习惯法中的有益成分,这样会使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