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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元洲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55(5):577-582
马克思认为,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这就意味着,一个社会的法律规范及其演进是由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一切人间法律必须与之相符,不然的话,即使可以中行于一时,终究会“法将不法”。这种隐藏在法律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内在内素就是“道”,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不可违逆的客观规律,这种“道”与“法”的关系理论,即“道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原理的中国化表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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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元洲 《武汉水利电力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59(1):119-122
在人权标准上,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间的分歧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各国人权状况的好坏。西方国家统治者认为,他们的人权标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尺,别国都要向他们看齐。研究表明,除了最低限度的人权标准之外,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还需要有与其相应而各不相同的人权要求和判别标准。此种“梯度人权说”,是人权问题上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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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依法治国或法治的要义,在于党领导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治理和管好国家事务.由于宪法是一国法律中最高的法律,违宪的法律无效;所以,依法治国必须以这些法律本身的合宪性为前提条件,亦即首先必须依宪治国.现行宪法总体上看是好宪法,但也存在一些缺陷,需从多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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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元洲 《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12(3):1-5
法律现象的背后必有非法律的决定因素 ,法律规范的产生和演进必有客观规律支配 ,这种规律称之为“道”。由于规律是不能违反的 ,如有违反必受惩罚 ,一切人间法律都必须与“道”相合 ;如有未合 ,终须改变。道与法的关系理论即“道法论” ,是马克思关于“立法者不是制造法律 ,而是在表述法律”思想的中国化表述。这种道法关系理论 ,是对西方自然法理论的超越 ,在理论和实践上都有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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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元洲 《聊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53-54
2005年3月,全国人大以高票通过《反分裂国家法》,标志着遏止台独分裂势力谋求法理台独的企图有了法律武器。但是,分裂与分裂斗争,并没有因此而结束,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有赖于国家统一的早日实现。要实现中国的完全统一,从逻辑上说,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成立特别行政区,一种是两 相似文献
7.
余元洲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5(5):577-582
马克思认为 ,立法者“不是在制造法律 ,不是在发明法律 ,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这就意味着 ,一个社会的法律规范及其演进是由一定的客观必然性所决定的。一切人间法律都必须与之相符 ,不然的话 ,即使可以强行于一时 ,终究会“法将不法”。这种隐藏在法律背后起决定作用的内在内素就是“道” ,即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不可违逆的客观规律。这种“道”与“法”的关系理论 ,即“道法论” ,是马克思主义法哲学原理的中国化表述。 相似文献
8.
余元洲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59(1):119-122
在人权标准上,发展中国家与西方发达国家间的分歧在于,以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各国人权状况的好坏。西方国家统治者认为,他们的人权标准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标尺,别国都要向他们看齐。研究表明,除了最低限度的人权标准之外,不同发展程度的国家还需要有与其相应而各不相同的人权要求和判别标准。此种“梯度人权说”,是人权问题上的理论创新。 相似文献
9.
余元洲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2)
本文基于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法律规范所反映的客观经济及金融关系的分析,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涉及国际货币体制的有关规定即国际赀币本位制度、汇率制度和国际收支调节制度确定为主体规范,而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组织制度、提款制度和监督蹉商机制确定为对主体规范加以支持的支撑规范,从而将建立在各规范内部结构及相互关系基础上的基金组织法律体系完整地揭示出来。 相似文献
10.
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的宽松货币政策操作略有差异,效果也各不相同,但最终都会引起货币供应的变化并极可能导致通货膨胀预期失控的风险。在分析中国应对危机的宽松货币政策引起货币供应增长不均衡及货币政策效果的基础上,提出中国面临货币政策制度变迁的观点,认为双层货币制度安排是实现后危机时代通货膨胀控制目标的现实选择。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