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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晓斌 《盐城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6):69-72
《论语》作为儒家经典文本,具有广阔的诠释空间,为义理诠释提供了可能性,而经典的传承发展又使义理诠释具备了必要性。乾嘉时期扬州学派学者在考据学盛行的背景下开始重视《论语》义理诠释,针对前人研究中的不足与讹误尝试重新诠释,成果较为丰富。其义理诠释的内容特点为探寻原意与阐发己意相结合,方法特点则为循家法之轨,无门户之见。他们在义理诠释过程中所体现出的治学理念对当时学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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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是《论语》诠释的高峰,刘宝楠著《论语正义》乃《论语》注疏史上集大成之作,其突出成就主要有三点:第一,在“例”“法”方面,参仿焦循《孟子正义》,主邢昺《论语义疏》的“疏体”规范,勇于打破“疏不破注”的传统,大胆构建新疏范式;第二,以最详实、精审的考据成果为《论语》注解作一总结,既兼收并蓄,会通汉宋,又精于审断,取舍得当;第三,自觉践行“训诂明则义理明”的治经理念,探寻微言大义,重视形上建构。刘宝楠特殊的成长背景,孕育了他会通古今、不主一家的学术个性,形塑了《论语正义》超迈前贤的卓异成就和独特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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