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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发展,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服务和指导,更需要政府部门的外部监管。建立以农业部门监管为主,工商、税务、银监会等其他政府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监管体系,是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战略举措。监管的内容与范围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资格认定和运行机制、税收优惠、财政及金融等国家支持资金的使用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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