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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主体的地位与本质属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主体理论是法学理论中的重点,目前几乎不存在没有矛盾的法学主体理论,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业文明时期的主体理论,已经不能满足整体社会和混合社会法律实践的需要。因此,深入研究当代社会应有的主体理论,对于建立适应当代社会需要的主体法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研究当代法主体的地位与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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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充分表明了我们党对整治权力滥用现象、打击和惩治腐败、从严冶党的决心,更反映了我们党在加强权力运行上更加注重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必须充分认识完善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的重要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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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卷宗 ,是刑事诉讼机制赖以正常运作的载体。但司法实践中长期奉行的卷宗中心主义对卷宗过度信任、依赖 ,导致案件事实发现与人权保障的刑事诉讼目标难以真正实现 ,必须予以改革。考虑我国国情和司法实际状况 ,刑事案卷制度的完善应以相对合理主义为指导 ,区分不同的诉讼阶段采取相应的改革举措 ,走渐进的改革之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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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相对不起诉制度存在对被不起诉人权利保护不充分的重大缺陷,严重影响被不起诉人的人权保障与司法公正的实现。以被不起诉人的权利救济为视角,引进民事诉讼法中的特别程序,赋予被不起诉人向法院申请撤销检察机关错误的相对不起诉决定并被确认无罪的权利,具有多重必要性。该特别程序应当从申请主体、管辖法院、程序提出的"禁申请期"、证据的提出和审查、审理组织与期限以及特别程序的法律效力等方面进行相应的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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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军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41(4):108-116
相较于刑事诉讼中公权力的滥用而言,刑事不作为是一种隐蔽的权力不当行使的行为,属于"懒政"的一种。其造成的社会危害并不亚于刑事滥作为导致的危害。刑事不作为包括不履行法定职责、拒绝履行法定职责以及履行职责严重不当三种情形。我国《国家赔偿法》及其他法规对于因刑事不作为导致国家赔偿的规定存在明显的不足,导致实践中屡屡出现遭受刑事不作为危害的受害人合法权益受损且无从得到救济的现象。将刑事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范围不仅具有迫切的必要性,而且存在操作上的可行性。我国的刑事不作为国家赔偿制度应当从规范刑事不作为的情形、明确刑事不作为国家赔偿的主体与客体、细化刑事不作为国家赔偿的举证责任与赔偿标准方面进行全面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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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理论是法学理论中的重点,目前几乎不存在没有矛盾的法学主体理论,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业文明时期的主体理论,已经不能满足整体社会和混合社会法律实践的需要.因此,深入研究当代社会应有的主体理论,对于建立适应当代社会需要的主体法学理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旨在研究当代法主体的地位与本质属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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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信力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提。我国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的现状不容乐观:社会公众对法院与法官普遍缺乏信任,法院判决难以顺利执行,缠诉缠访事件居高不下,甚至出现了一些暴力袭法事件。此种现状严重影响了人民法院司法活动的正常开展,也在很大程度上妨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与司法权威的生成。在目前的社会环境与政治语境下,应当从法院、法官与社会公众三个层面,以促进司法独立、司法民主与司法公正为核心,通过观念培养、制度改革以及规则构建等途径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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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刑协商机制的构建是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判息讼、繁简分流目标实现的基础和前提.当前,由于控诉机关职权理念尚未转变、量刑协商相关规范性文件缺失以及认罪认罚案件中辩护效果不佳等原因,实践中认罪认罚案件普遍存在部分检察机关权力运用不当、对被追诉人权利保障不充分、法官案件审理趋于形式化等问题.对此,一方面应从根本上确立控辩平等协商理念,从制度上构建精细化的量刑协商程序,以保证协商机制实效性的发挥.另一方面,还需完善有效辩护制度以及配套的软硬件设施,为量刑协商机制的规范和高效运行保驾护航.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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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经济学方法研究经济法面临的困境及其克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刘少军 《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41(4)
法经济学是目前法学界的热门话题,许多人都用法经济学的方法来研究法学,特别是在经济法领域这种趋势更加明显.笔者是在从事了12年的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之后,转行进行法学的教学与研究的,目前,已经又从事了12年的法学、特别是经济法的研究.根据这些年来的体会,对法学、特别是经济法与法经济学的关系有一些想法,现总结一下供大家在研究中参考.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