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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长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3)
先请看一课堂片断:老师让一学生说出两个代词.那学生答道:“谁、我?”那位学生回答了教师的提问没有?从一个角度看,他的答话表明他不知道教师是否在让他回答问题(“谁,[你问]我[吗]?”),而不知道老师是否在让自己回答问题当然就无从回答了.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在他的答话中所出现的两个词恰好都是代词,因此我们又可以说:那位学生准确无误地回答了教师的提问.为什么对同一句话会产生两种背道而驰的解释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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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海社会科学院部门经济研究所主办的“沿海中心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理论研讨会”于1991年3月21日~23日在上海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安徽、南京、天津、大连等省市以及本市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的专家学者共60余人。上海市人民政府经济顾问汪道涵、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主任贺镐圣等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了发言。代表们围绕沿海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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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福长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2)
0.“主语”(subject)这个词是语法分析中极常见的一个术语.它随着传统语法的诞生而诞生,到今天仍有着不可低估的作用.在学习一门语言的时候,尤其是学习一门外语时,语法分析不失为一种行之有效的辅助手段,而在用这种传统的办法划分句子成分的时候,就要用到“主语”这个概念.根据西方传统语法中最早的对主语(相对于“谓语”而言)所下的定义,主语是说话人用来指明他正在谈论的人或事物的成分(而谓语则是表明说话人关于那人或那事所要说的话的成分).这种意义上的“主语”,精确地说,就是“语法主语”.随着现代语言学的诞生和发展,随着它同心理学、逻辑学、信息科学等学科的结合并产生出许多边缘学科,随着语言学家的视野的扩大,人们可以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去探讨和解释语言现象.这时,就句子成分而言,单用“语法主语” 的概念已不足以应付各个不同角度下所产生的诸多新问题,不足以拓宽语言研究的方向.因此,语言学家们便在“语法主语”的基础上又区分出了“逻辑主语”和“主题主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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