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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人观念中所见之儒家人文传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儒家讲天文与人文的统一, 以人为顺天而继成者; 而此继成, 其要在于 “自成”。在此自成中, 乃有天人合一之超越价值的实现。此即儒家以德性自成为途径达致超越的“人文精神”。其根据在于: 第一, 对天或天命作内在的区分, 由此规定人存在之界限, 从而发现人之最本己的可能性和天职在于其德性的成就。第二, 在 “性”即心而显诸 “情”的意义上发现了人之德性的先天内容。儒家“连续性”和内在关系论的观念, 表现在对个体性的理解上, 就是普遍性价值原则内在于人的形色实存性并即实存而显。由此, 道德的法则, 非抽象的形式或出自生存必要性的承诺和假设, 而是为人的心灵所能亲切实证的 “真实”或“实有”。中国文化“人本论”的特质, 即本于此。现代化的核心内涵应是现代生活的确立。儒家传统的人文精神, 对中国的现代化仍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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