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30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前言 争议双方,不问是国家、团体或个人如对某一具体争议,同意邀请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第三者,依据双方所签订的协定、条约或合同,在核实事实的基础上,适用有关法律或条款,作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裁决,以达到和平解决争议的目的,谓之仲裁或公断。仲裁不同于司法程序之处,在于前者属于一种自愿的管辖,不带有任何强制性质,仲裁员的权限不得超越于争议双方自行决定的范围。这是一般仲裁所共同具有的特性。 相似文献
2.
评纯粹法学说和它的创始人凯尔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资产阶级法学流派很多,有所谓“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分析法学派”,“社会连带关系法学派”以及现代的“规范法学派”。在现代资产阶级规范法学派中,凯尔逊所创立的“纯粹法学说”是居首要地位的一个流派(也叫“维也纳学派”,因为他1911年在维也纳大学任教,跟随他的人都毕业于这一大学)。它以所谓法的纯粹性和客观性来掩盖资产阶 相似文献
3.
4.
空中劫持问题是战后国际法上出现的一个新问题。由于空中劫持严重影响国际民用航空事业,危害人类生命财产,导致国际争端,因而引起全世界人们的普遍憎恨与不满;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采取一致行动,用法律武器同这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据国际民用航空组织的不完全统计,三十年代以来,全世界发生的劫机事件约有五、六百起,伤亡人数约达数千人,被扣留过的人质不下四、五万人。自六十年代末期起,范围愈来愈广泛,性质愈来愈严重,其中有几次触目惊心,人们记忆犹新。 相似文献
5.
周子亚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1983,(1)
《海洋法公约草案》终于在第三届联合国海洋法会议第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这届海洋法会议从1973年12月开始举行,到1982年4月底通过公约草案,历时整整九载,每期会议的参加国和地区都在130个到160个之间,斗争十分激烈,经过异常曲折,其艰难紧张的程度,开国际会议未有的先例。这是一场反海洋霸权力量同海洋霸权主义的斗争,海洋霸权势力虽百般阻挠,反海洋霸权力量终于获得初步胜利,通过了《海洋法公约草案》。这就叫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的必然是谁也无法阻挡的。本文拟对下列四点,加以阐述,以说明作为反海洋霸权中坚力量之第三世界国家在这次会议中所取得的成就和作出的贡献。 相似文献
6.
周子亚 《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1)
<正> 国际经济法是战后国际法领域内兴起的一门新学科。正由于此,目前各国学者对国际经济法的概念、性质、范围在解释上所说不一,至今尚无定论,概括起来大体上有三种意见。一、认为国际经济法是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原则、规则和规章、制度的总称,是国际法的一个分文,其主体、渊源与国际法相同。主张这一学说的学者有英国的施瓦曾伯 相似文献
7.
湯因比断定,当国际社会形成为若干彼此独立的地方政府时,均势便作为政治动力的一个原则在起作用。在大部分历史过程中,均势不可避免地要从政治体系中心移转到外国。最初他把国际关系的领域狭窄地说成是限于独立主权国家间的关系。后来,他改变了想法,放弃内政与外交的严格区分,认为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相互渗透是常规而不是例外。迄今一直为湯因比采用的第三种概念,在性质上是两面都说到的:一种类型的国际关系是一种文明内的国际社会间关系;另一种是文明本身间的关系,这两种概念彼此相互影响,相互感受。在西方社会中,存在着两种国际关系哲学思潮;一种在性质上是“理想主义”的,而在想象上是干改革运动的;另一种把政治说成是权力之无止境的争夺,湯因比把这两种思潮在自己的理论中结合起来。当他的思想反映出东西方危机在增加时,他对国际政治的研究便从理想主义转到现实主义,他建议把世界用两国缔结协定方式暂时分成俄国与美国两个势力范围。他评述联合国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使美苏可能达成合作的一种政治机构。运用均势的第一个法则一般是根据政治权力的所有衡量标准把国家发挥权势的才能平均地压低。另一个法则是,均势政策在边缘或外国要比在政治体系中心容易有效地适用和实现。第三个法则是,实践上,均势的目的在于维持一个政治体系内的秩序和保障它成员国的独立。总之,均势是任何国家寻求保持其独立的一种外交政策的普遍工具。湯因比认为,均势没有其它显明方法可以替代,明白地说,均势在集体安全制度内外是国际政治中首要力量之一。 相似文献
8.
“法律哲学諸问題”是一本篇幅不很多的法律专題研究著作,討論有关法律哲学上的几个问題。著者在本书中公开地承訊丁傳統邏辑——指的是三段論法——在司法裁判程序中的局限性和不足,虽则他与现实主义者不同,仍然給傳統邏辑在法律思想中留下了地位。本书开头就談了一些研究方式。在北欧国家中流行的这类法律科学,著者称之为“信条論”(dog-matics);据著者說,这是某些根据若干特定方向而假 相似文献
9.
断定有些人必须做某些事情和断定他們有责任来做这些事情是两种不同的断言。前者陈述一种行为的信念和动机的心理方面,即如果不如此做就必然会有伤害或其他不愉快的結果落到他身上。后者的一个基本特征则是重大的社会压力,这压力有具有根本规则性质的法律形式,有作为派生规则、只采取一种普遍分散的敌对性或批評性反应但缺乏制裁的道德形式。另两个相联系的特征,其一是由这一强大的社会压力所支持的一些规则被认为是重要的、是維护社会生活所必需的,特别是限制暴力之自由行使的规则是由责任的观念来表达其意义;其二是这些规则所要求奉行的行为或許在有利于其他人时,是和负有义务的人所要想做的有冲突的。因此責任或义务突出地意味着含有牺牲或否定的意义。责任是对负有义务的人的一种約束,社会压力作为束缚那些有责任的人的一种鎖鏈而出现,这鎖鏈的另一端为坚持履行职务或执行刑罰的团体或他們的官方代表人(刑法)或有权利也有責任的私人(民法)所握住。在任何时刻,依靠着法律规则或者非法律规则来維持的任何社会的生活,总是存在于两种人的紧張关系中:一方面是那些接受规则的人;另一方面有一些人拒绝遵守规则。 相似文献
10.
人造卫星的发射是近二十年来的事,人类的智慧冲破了云层,科学技术的发展,超越空气空间而达于太空,这真是一则以喜一则以惧的事,可喜者人们的眼界大大地开阔了,除了人类所居住的地球以外,还有浩瀚无际的天体星球,在那里,如果科学技术合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