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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从今年6月1日起试行,为我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广西是全国最早出现第一个村民委员会和最先把村民委员会改设在自然村的省区,现已建立村民委员会六万九千九百多个。究竟如何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村民委员会,到底按什么样的模式、标准,去组建它、对待它、要求它,这是能否把村民委员会建设成为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群众性自治组织至关重要的问题。本文就这个问题谈一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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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广西宜山、罗城、柳城、来宾、鹿寨、田阳等地,先后建立了二千九百四十个村民委员会。这个新生事物一出现,就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发挥了群众自治的作用,因而博得广西各族人民的好评,引起各级党政领导的关注。中央和自治区领导同志,多次派有关人员到这些县进行考察研究,热情支持农民群众的这一伟大创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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