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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夏纪森 《社会科学》2013,(7):133-142
社群主义者与自由主义者分歧的焦点在于对个人与社群关系的解释。新自由主义强调了道德的自主性,社群主义者强调了社群的价值;儒家一方面强调个人具有价值自觉的能力,价值之源在心性之中,而非社会化的产物;另一方面,良知、良能可以在社会的过程中有进一步的发展。儒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了新自由主义和社群主义之争,为我们提供了一种化解之道。  相似文献   
2.
正式法律制度能够提供秋菊讨要的"说法"。秋菊所谓的"说法",体现了她对自身权利的理解和维护,这种权利观与现代意义上的权利观只是程度上的不同,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这种"说法"与国家正式法律制度之间的矛盾与冲突并不存在,主要是因为人的因素,而不是因为制度,由于没有适时地把生活用语转换成法律术语,法律机器识别不了,才没有产生出想要的结果。村长身上所体现的只要"因公"就可以为所欲为的权力观,是实现法治中国的极大障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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