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2.
秦始皇是重视法的,也制订了不少成文法。但是有法不一定就是实行“法治”。第一,秦始皇有法不依,等于无法;第二,在先秦时,法治是以法家学说为指导的,秦始皇的所作所为与法家学说颇多不合,他通过烧书打击诸子之学的同时,法家学说也受到了严重打击,第三,实行法治的最理想的人选应是法家,但在秦的朝廷中,秦始皇并未任用这些人,他们在秦的命运不佳,像韩非入秦即被关入监狱,最后被药死,遭遇更为悲惨,第四,秦始皇是从“百家争鸣”的时代生活过来的,治政不主一家,而是几家并用,是个实用主义者;第五,封建社会里的法是治民的工具,不能治统治者自己,这既缺乏公正性,也失去了法的普遍意义和作用。再说,中国人民受儒家思想教化很深,自称“礼义之邦”,讲究伦理、道德、良知、人情等,而这些往往是法所干预不了的。这就决定了:在君主专制的封建社会根本不具备法治的条件,不可能实行法治,秦代亦是如此。 相似文献
3.
由于秦统一了六国,李斯入秦在后人的舆论上也就占了上风,认为他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其实,李顺应了历史潮流与否,不在于他是否入秦,而在于他的具体行动。事实表明:李是抱着做“富贵梦”的目的入秦的,完全是一种投机行为。为达到此日的,他背叛楚国,对吕不韦恩将仇报,与老师苟子的“帝王之术”大唱反调,使用两面派手法药死同学韩非,还迎合秦始皇的专制、独裁,贪他人之功为己功,始皇死后,又违背始皇临终前遗诏,受赵高惑废扶苏,立胡亥为二世皇帝。这说明,李斯对秦不忠,司马迁也对他进行了谴责。尽管他也一度认识到“物极必衰”的道理,但总以为权势是铁打的屏障,任何人也攻不破。不想作为一个丞相,经不起历史潮流的冲刷,最后被二世和赵高所害。他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其中的经验教训足供后来为臣子者咀嚼。 相似文献
4.
5.
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就政治机构的设置问题,在大臣中曾发生过争论,先是王绾、后由淳于越等人建议秦始皇采用分封制,认为“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而丞相李斯,却力主设郡县。他说:“三代之事何足法。”并给淳于越等人扣上了“不师今而学古,惑乱黔首”的帽子。 很明显,所谓“不师今而学古”,是针对淳于越等人提出的分封制来说的,此外就不再包含别的什么意思。可是,后人不察,由于秦始皇听信了李断的话,分天下为36邯,其后又为防止儒生“以古非今”而实行李斯建议的“焚书坑儒”政策,于是就称秦始皇“厚今薄古”。 相似文献
6.
太平天国东王杨秀清是否有过逼天王洪秀全封他为“万岁”之事,即所谓“逼封”,一百多年来,太平天国史研究者一直在不断地探讨、争论,至今仍是一个难解的“谜”。1856年秋,太平天国内部发生了一件绝大的政治事故:天京事变。在这次变乱中,东王杨秀清被北王韦昌辉杀害。杀的原因,有些人认为主要是杨秀清“逼封万岁”引起的。“逼封”这一举动表明杨秀清企图篡夺太平天国最高领导权,取洪秀全的天王地位而代之。洪秀全为保护自己而“密诏”当时督师江西的韦昌辉以“勤王”的名义回京杀 相似文献
7.
8.
秦始皇实行文化专制主义,知识分子遭到了灭顶性的灾难。此后,有名无名的儒生的动向分当官、被坑杀、逃亡、参加农民起义、助刘反秦、降汉、教书和著述等方面。与其它学派相比,儒学在秦代虽也受到严重的打击,但仍有它的地位,为其它学派所远远不及。秦始皇“坑儒”时,公子扶苏以“诸生皆诵法孔子”为由要求秦始皇赦免被坑之人,这有力地否定了秦始皇“反儒”之说,否则扶苏是绝不敢在秦始皇面前说出如此违禁的话的。事实证明:儒学的生命力十分顽强,在朝则美政,在下则美俗,很易为大多数人包括统治阶级所承认和接受。因此,在封建社会里,不论处于顺境还是逆境,儒生总能找到立足、生存于一方的天地,这为儒学发展史所证实。在秦也不例外。 相似文献
9.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