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4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5 毫秒
1
1.
宋显忠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46(5):156-160
权利保障是现代法的功能取向,通过法律的权利保障就是通过法律的权利确认、义务承担和责任的追究机制保障权利的实现,权利的法律保障包括权利的形式保障、实体保障和程序保障三种类型。权利保障是现代法律运作与发展的轴心,现代法律的发展史就是一部权利保障的历史。 相似文献
2.
合理性与现代法的理性构造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宋显忠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2,(4)
“合理性”是当代哲学和社会学领域之中的一个无比重要的学术词汇 ,也是整个理论社会学概念大厦的基石。它既代表客观、理智和规范的现代行为方式 ,同时也在对象性、主体性和反思性方面为行为之选择预设了相应的标准或条件 ,而这些条件恰恰正是现代法律制度得以产生和存在的现实根据。因此 ,借助于合理性概念所提供的分析框架 ,我们便可以窥见现代法构造上的合理之处 相似文献
3.
形式、实体和程序是现代法律的三个并存的基本范畴,表征的是现代法律的三个侧面的基本特征,同时对应着人在法律上的三种不同的存在形态。现代法的发展历程实质上是一个从单一主客维度到主体际维度,从单纯的法律形式主义到程序主义的实践转向。 相似文献
4.
宋显忠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9,(4)
宪政与法治是现代世界历经各种制度模式优胜劣汰之后而形成的基本共识。当代超国家治理机制的出现打破了主权国家时代单一的权力制衡体制,形成了多层次和多样态的宪政格局,法治因此演变为多层次和多样态的规则体系和多层次和多样态的程序化治理状态。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