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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协调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它决定着一定社会形态的兴衰,制约着相应阶段社会质变的前途。这一普遍规律就是社会协调规律。深入探讨这一规律,是无产阶级政党尤其是执政党在实践中反复提出的重大课题,无疑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研究的重大课题。过去由于种种原因,理论界对此一直研究甚少。今天,党的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已经为我们对这一规律在理论上的研究和实践上的运用指明了方向。本文试图对这一规律问题,提出我们的浅见,不妥之处,恳请指教。  相似文献   
2.
(一)问题的提出社会的发展必然要求自身的协调,这是一个普遍规律。①社会协调作为历史唯物论的范畴,所反映的是人类共同活动的特定的适当方式,即一定社会有机体中,和谐贯通而相对稳定的关系及运动状态。在社会历史的长河中,不管在一定形态的相对稳定过程,还是两种形态的更替过程,都必然遵循社会协调的辩证法。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发展必经的一个阶段。在它发展中的社会协调问题,既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辩证法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整个历史辩证法的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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