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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清代江南宾兴组织经历了不断发展、逐渐完善,最终又被改办的过程。清代前期相当长的时间里,江南宾兴活动一直处于相对沉寂的状态,道光年间,具有一定财产规模、设有专职绅董的宾兴组织开始集中出现,这是江南社会为重振科举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同治、光绪年间,遭到战火破坏的宾兴组织得以重建,并向市镇层面扩展。宾兴组织创设时的资产多来自捐输,其后以基本金的形式运作,每遇科考之年,提取租息或典息充作宾兴费。受传统政治治理结构的制约,地方绅董负责宾兴组织的日常管理事务,但官府的力量也始终在起作用。宾兴费的发放以本地士子为主,体现出浓厚的地域观念,如何规避发放环节出现的诸多弊端,则成为各宾兴组织首先考虑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   
2.
明清以来的徽州是一个高移民社会,以徽商为主体的旅外徽州人与故乡始终保持着良性互动的关系。民国时期,旅外徽州人面对家乡社会的衰落,产生了强烈的焦虑感和使命感,他们通过组织同乡团体,创办刊物,发表各种改良言论,为革新徽州面貌进行舆论动员。这些刊物以建设新徽州为使命,高度关注徽州的教育和烟赌等社会问题。虽然在现实条件的制约下,旅外徽州人的很多改良建议流于形式,但是对徽州新思想文化的孕育与传播仍然起到了一定作用。某种程度上,旅外徽州人在用一种批判的态度表达对乡土的敬意。  相似文献   
3.
同乡会是团结同乡、联络乡谊的一种新式地缘组织,出现于清末。近代旅外徽州人建有数量众多的同乡会。徽州同乡会采用现代党团的组织形式,内部分工明确,突出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强调监督制衡,并根据社会形势的变化逐渐完善治理架构,以增强适应能力。会员是同乡会最基本的构成,他们缴纳的会费及捐输是同乡会的重要收入来源。同乡会对内服务同乡,对外服务桑梓,这也是其开展会务活动的中心内容。各地徽州同乡会高度重视教育,从建小学、开夜校、设图书馆乃至办幼稚园等举措,可以看出同乡会为满足旅外同乡的现实需求,提高同乡的就业能力所做的努力。  相似文献   
4.
清代江南官学学田的管理过程始终保持着动态的平衡,管理者的身份在不停地置换,其权限也没有严格的界定。府、县学的教谕、训导虽对学田的管理负主要职责,但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有着种种不便之处,而缺乏行政权威更导致学田屡遭租户抗佃,只得向官府求援。地方官府对官学学田的管理具有非同寻常的影响力,不但直接划拨学田,还以收取学租银的方式将官学学田的收益处分权压缩,力求在全省范围内均平学租的发放。与官府插手学田管理相伴而来的是胥吏的贪墨侵渔,这是一个无法根除的痼疾。为保证官学学田的正常运行,上至朝廷,下至地方,都制定了诸多措施,但收效甚微。  相似文献   
5.
明清徽州科举会馆主要集中在北京和南京,共有11所,以嘉靖年间设立的歙县会馆为最早,其余多在清代设立,南京歙县试馆则出现最晚.徽州科举会馆主要为应试举子和官员提供服务,严禁商人和其他人等借宿,具有明显的封闭性和排他性特点.徽州科举会馆制定了严格的规约,并根据形势的变化不断做出调整,内容涉及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使用人员的资格及义务、经费的使用等方面.徽州科举会馆的运行逻辑与商人会馆大致相同,其基本功能可总结为祀神、合乐、义举、公约四类,致力于联络同乡感情,增强同乡的凝聚力、向心力.近代徽州科举会馆顺利实现了转型,虽然仍以会馆为名,但其管理架构和运作机制已和同乡会并无二致,显示出强大的社会适应能力.  相似文献   
6.
在传统徽州社会,社的崇拜与祭祀非常兴盛,隋唐以前社就零星出现,宋元时期开始普遍设社,明清达于极盛。明清时期徽州的社有两大系统,分别是官方祀典体系下的社稷与明初配合里甲制度推行的里社。徽州聚族而居的传统决定了社与宗族的关系非常密切,既有单一宗族所建的祖社,亦有多姓共同举办的村社,而由多姓共建的村社有一部分在运作过程中逐渐归于单姓控制。村社的经费主要分为银和田两种形态,在日常运作中,采取了社首轮值制,由当值社首负责春秋二祭的举办。为保证社祭的顺利进行,众多村社还制定了严格的社规,对全体成员形成约束力。通过探讨村社的运作,我们可以从另一个层面考察明清徽州宗族及地方社会。  相似文献   
7.
在近代新式教育洪流的裹挟下,构成明清徽州教育资源主要内容的族学,接受新式教育思想,推广新式教育体制,教学内容与教学程式发生深刻变化,开启了近代转型的步伐。清末徽州族学的转型建立在对传统族学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之上,先前维系族学发展的各种款项被悉数移作学堂经费,从中不难看出徽州宗族兴学重教传统的一贯延续。时代局限性与乡村社会的实际运行特点,决定了清未徽州族学的转型只是一个开端,进入民国以后,新式族学依然担纲基层社会初等教育重任并继续保持发展的态势。  相似文献   
8.
张小坡 《兰州学刊》2008,(9):130-132
清代江南官学主要采用了出租学田收取租息的经营方式,地租形态不一而足,既有实物定额租制,也有货币定额租制,两者在学田的地租形态中都占有一定比重,部分学田甚至同时收取实物地租与货币地租。学田租额多少,一般视田地面积、位置及土地肥瘠程度而定。官学学田的租佃关系比较复杂,出现了支付顶价取得田面权,再将田面转租给其他佃户而成为业主的“一田两主”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与官学的性质有关,对官学的管理者教谕、训导来说,其本职工作是维持官学的正常运作,经营学田有着种种不便之处,在实际的经营过程中,学田时常被谋求更大利润的租户转租顶卖,被豪强势要霸占或遭胥吏侵蚀的现象也比较普遍。  相似文献   
9.
明清徽州社会的发展具有鲜明的徽商印记,及至晚清,情况依然如此。光绪三十四年夏,徽州暴发特大水灾,徽商在灾荒场域之外迅即展开了大规模的赈捐行动。旅沪徽商利用同乡网络组织居中协调,借助现代公共媒体,更新募捐手法,广发募捐公告,号召流寓各大城市的徽籍人士慨输资财,以纾解故土家园的灾难。徽州地方官绅颇为依赖旅外徽商,两者互为奥援,极大地提高了赈济效率。与徽商数额庞大的捐款相比,官赈已退居微不足道的位置,而此次赈捐所体现出的地缘色彩和募捐程式也为考察晚清义赈的演进提供了合适的样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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