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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硕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6)
.普遍管辖权原为在刑法领域惩治某些严重侵害人权的国际犯罪的手段。近年来,随着人权普遍保护理念的深入人心,以美国为主要代表的部分国家和国际社会中出现了建立普遍民事管辖权制度的思潮,并且通过立法和部分判例产生了一定影响。但综合来看,普遍民事管辖权为世界各国充分接受的时机仍不成熟。目前,吸收普遍民事管辖权的合理价值并对现有制度进行完善仍然是最佳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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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欺凌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目前各国对其法律应对措施都有所不同。美国立法和实践偏向对职场欺凌受害人进行事后救济,加拿大和欧洲部分国家则更多考虑对职场欺凌加以事前预防。我国应借鉴世界各国的有效立法和实践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建立事前预防为主、事后救济为辅的立法模式以有效应对现有的职场欺凌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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