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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歆毅 《徐州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25(2):44-48
汉代家庭财产继承由诸子平均分割和继承,汉代家产继承主要有父母在世时的"生分"和父母身后的析分两种方式。诸子均分制造成了汉代社会个体小家庭为主流的家庭形态。 相似文献
2.
改革开放是中国现代历史学发展的里程碑。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秦汉史研究取得了飞速发展和丰硕成果。研究领域和视野有了很大拓展,研究方法更加多样。大量考古新发现特别是简牍材料的出土成为推动秦汉史研究发展的重要动力。但是,研究也普遍存在理论关怀相对缺失、范式探讨和长时段研究不足的问题。大量研究仍盘桓于以往提出的老问题,研究、阐释模式少有变化,在关系秦汉社会特质的重大问题上创新成果不多。 相似文献
3.
汉代家庭的形态无疑与家庭继承制度有很大关系。在诸子均分家产的继承制度下,汉代形成了以个体小家庭为主的社会结构,也存在一定数量的与父母或未成年弟妹"同居"的家庭,已婚兄弟同居及数世同居的大家庭为数极少。争讼与让财是汉代家产继承中两种相对的现象。宗族亲戚和乡里在家产继承事务中起重要作用。在家庭财产继承关系上,公权力的干预让位给了乡里的调整,从这个意义上说,汉代社会是一个乡里社会。在家庭继承关系上,汉代家庭女性虽具有一定的继承权,但女性的继承权还是受到限制。宗祧继承的观念对汉代家庭继承关系造成了重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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