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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教育法治思想柏立华郝春东马克思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是超前的。他在许多文章中都使用“法”、“法律”、“法治国”等法学术语。在谈到教育问题时,也明显地表现出这一特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学校对一切学生只有一个要求:缴纳学费。这一要求自然就把生活贫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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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权力"与司法权力的运行存在从属律、阶段律、复杂律和敏感律,其中的阶段律最具统摄作用.不同的政治模式项下,两权的运行规律各不相同.发掘规律与设定规则,不能忽视或超越历史阶段,否则只能陷入盲目与混乱,对法治与宪政秩序的建构有害无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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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罚与教育的关系,刑罚的教育含量,教育政策占刑事政策的比重,是法制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从专制国(政治刑法、报复刑)到法治国(市民刑法、报应与功利刑),再到文化国(政策刑法、教育刑),惩罚与教育,体现了此消彼长、螺旋式上升的辩证关系.法治国度面对文化国度的教育刑,"困惑"是必然的,"启示"是当然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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