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6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1.
2.
晚近以来,结果加重犯适当性问题饱受争议。国内外众多学者以“责任主义”为基础,批判结果加重犯的立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并提倡对其加以废止或修正。但是,当前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没有厘清结果加重犯的本质特征,陷入了“复合形态论”的误区。与此相对,立足于整体性思考的角度,结果加重犯应当是狭义的结果犯。据此,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具备以下特征:第一,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产生加重结果的高度风险性;第二,行为人主观方面对于加重结果存在轻率过失。 相似文献
3.
本文认为 ,绑架罪在客观上是由绑架行为和勒索财物或提出不法要求行为两方面组成的 ,在主观上 ,具有勒索财物或获取其他非法利益的目的。文章还对绑架罪中几个有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 ,据此对完善绑架罪的法定刑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4.
相对不起诉涵盖范围的有限性和适用条件的概括性、模糊性加之适用程序的繁琐制约了检察机关不起诉裁量权的合理行使。司法实践中不能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处罚"的规定割裂开来判断是否符合相对不起诉的条件。对于重罪案件,只要存在情节轻微的情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对受害人权利保护的关注与加强,使刑事和解取得了与相对不起诉制度对接的基础。刑事和解与不起诉之间有很好的互补关系,二者具有前因与后果、条件与结论的内在联系。构建和完善不起诉制度是转型时期科学发展观在公诉制度中的运用,更是国家对检察权在新的历史时期的科学考量,是建设和谐社会所必需的。 相似文献
5.
6.
晚近以来,结果加重犯适当性问题饱受争议.国内外众多学者以"责任主义"为基础,批判结果加重犯的立法是"结果责任"的残余,并提倡对其加以废止或修正.但是,当前问题的核心在于我们没有厘清结果加重犯的本质特征,陷入了"复合形态论"的误区.与此相对,立足于整体性思考的角度,结果加重犯应当是狭义的结果犯.据此,结果加重犯的构成具备以下特征:第一,行为人实施的基本犯罪行为在客观上具有产生加重结果的高度风险性;第二,行为人主观方面对于加重结果存在轻率过失.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