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3.
离婚率上升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再婚的增加,上海市1988年的再婚数量是1979年的3.1倍,山东省为1.5倍,黑龙江省为2.5倍。尽管再婚者中有不少是丧偶者,但多数为离异者,因此,随着离异者的趋多,对其再婚进行深入研究十分必要。我们曾在上海的两个区用整群抽样的方法调查了1985年再婚的234对再婚夫妇(其中至少有一方为离异者),除少数搬迁地址不明及个别拒访者外,这些夫妇再婚后双方关系很好的占50%,较好的占20%,一般的占11%,经常争吵或已离婚的占19%,也就是说,大多数夫妇对再婚生活的自我感觉是良好的,“再婚者失败多”的现象并非如人们所传闻的那么严重。 相似文献
4.
5.
6.
人们常以少年犯的父母离婚比例较高等社会现象来推断离婚给子女留下创伤的必然性;或者从个别父母不尽责任的典型事例演绎出离婚给子女带来痛苦的结论。然而,父母离异究竟给予女带来多少消极影响,子女的创伤是父母离婚造成的还是与其他因素也有相关联系,应该如何消除父母离异少儿的心理健康危机,带着这些问题,我们运用分层整群抽样和典型调查相结合的方法,访问了上海市八个小学和五个中学的110名离异家庭的学龄少儿及其生父(母)、继父(母)、班主任等有关成员,对父母离异子女的概貌有了较清晰的了解,对解释以上疑虑有了一定的发言权。 相似文献
7.
离婚诉讼中女性原告多的社会心理因素试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宏观社会环境的历史演变即妇女角色地位的提高、自主意识的觉醒,是离婚诉讼中女性原告较多的前提条件,但在不幸家庭的微观环境中,一般来说,妇女起诉离婚的优势动机却是为了摆脱家庭角色的不自主、不平等地位;由于转折时代对两性传统角色规范的精华与糟粕分辨的困惑,以及由此而来的取舍定夺的迷惘,使夫妻家庭角色期待极易失调,妇女因较多地否定旧角色规范而常对丈夫的温顺、抚爱寓于过高期望,故在夫妻互动尤其是冲突后的幻灭感和沮丧心比男子更甚;由历史积淀、社会熏陶所形成的女性若干心理特质,也常成为夫妻冲突的诱因及妻子起诉离婚的酵素。 相似文献
8.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