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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政是指各级政府救济饥荒的法令、制度与政策措施,它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宋代我国荒政已发展到十分完备和健全的阶段,这不仅以出现我国历史上第一部荒政专著《救荒活民书》为标志,而且其荒政思想理论也已深入边远省份地区.川峡四路的荒政便是主要例证.宋代荒政概况宋王朝的建立,结束了我国五代十国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动荡局面,封建社会经济在隋唐的基础上开始恢复并有所发展.但王朝的统一,并未预示着土地政策的新的飞跃,宋朝采取的“不抑兼并”,“不设田制”政策使土地兼并十分激烈,人民赋役沉重,生活困苦.此外,宋代自然灾害也十分频繁.从太祖乾德元年(公元963年)至度宗咸淳10年(1274年),宋朝共发生1511次自然灾害,而且这些灾害也仅为史料记载的一部分.广大人民群众或坐以待毙,或转徒流亡,有的甚至揭竿而起,宋朝社会矛盾尖锐复杂.为维护统治利益,统治阶级对荒政给予了高度重视,“宋之为治,一本于仁厚,凡振贫恤患之意,视前代尤为切至.”各时期君主纷纷付诸实践.太祖“乾德初,诏诸州于各县置义仓.”太宗“又置常平仓,……真宗继之.”仁宗“每见天下有奏灾伤州郡,必加存恤.”神宗皇帝“每遇水旱,忧见容色,至云此岂小事?”统治集团内的有识之士,如苏轼、王安石、司马光、曾巩、欧阳修、朱熹等也分别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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