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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协调发展与法的价值观转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不协调向协调发展的转换,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法的价值观是社会发展状况的反映,也影响着社会发展。在社会从不协调发展向协调发展的转变过程中,法的价值观也必然会发生相应的转换。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法的价值观转换的角度来看,社会发展的静态状况决定着法的价值观状态,动态状况主导着法的价值观变化,协调与否影响着法的价值观转换,从不协调向协调转变是法的价值观转换的重要基础,法的价值观对社会发展具有先导、适应和阻碍三种作用。从社会协调发展提出的转换法的价值观的要求来看,我们需要从偏重秩序向秩序与自由相协调,从偏重稳定向稳定与发展相协调,从偏重效率向效率与公正相协调,从偏重义务向义务与权利相协调,从偏重权力向权力与权利相协调转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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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 总被引:77,自引:0,他引:77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实现三者的协调统一 ,必然要求执政党依法执政。本文认为 ,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面对党的执政条件、任务和环境的深刻变化 ,适应建设法治国家的要求 ,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的新发展。坚持依法执政 ,首先是依宪执政。必须在制度和法律上坚持和保证党的执政地位 ,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领导体制 ,根据宪法的规定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 ,理顺党组织和国家政权组织的关系 ,实现党对国家和社会领导的制度化、法治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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