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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商业秘密权利人都会对其企业的商业秘密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 ,但他们所采取的保密措施是针对可以预料的窃密手段而言 ,对于那些超出人们的预料能力或防范能力之外的窃密手段 ,则无法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保护商业秘密 ,是对于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的一种有效的补救措施 ,它可以有效的保护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本文力图在商业秘密保护范围的界定及其完善立法方面提出个人的见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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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式化是当今判决文书语言表述的主流模式,法官寄语的出现则冲击和瓦解着这种程式化的语言风格,并促成判决文书语言风格的变化。这种语言风格的变化对司法判决起着一系列积极影响,从而引发我们思考未来司法语言的走向和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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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对《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制中的两种不同的流转方式的特点分析,明确了农地流转要因时而异,要符合各种条件和背景来构建农地流转的各种要素,并借鉴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关于农地流转的经验,得出我国目前法律关于农地流转存在一些欠缺性和矛盾性的规定和冲突,提出了今后立法细则中应予以完善的建议。以农地农用这一刚性标准,来规划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级土地使用流转市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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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时贵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4(5):139-150
“公序良俗原则”同其他民法基本原则(平等、自愿、公正、诚信)相比,具有价值的独特性和地位的至高性.其价值独特性在于兼具“价值宣示”和“裁判规范”的双重法律性质;地位至高性在于承载了民法最根本性的价值目标.“公序良俗原则”具有的事实面相、事实可还原性,以及立法技术的开放性要求——完整地给出了其具有双重法律性质的理由.“公序良俗原则”作为法律规范进行适用时,需要经过创造性解释环节,使其达到法律规则要求的确定性程度,同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分歧.故此,必须执行禁止“向一般条款逃逸”和“谦抑性”要求,以防止“公序良俗原则”适用时所出现的各种“乱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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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时贵 《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20(5):144-152
法实证主义将法律效力的条件诉诸社会事实,与道德无关。该主张不能合理解释法律为什么有效,不能区分"守法义务"与"抢匪命令"。同时,该主张将法律效力诉诸于立法者的法律创制活动,由于创制的法律可能为恶,也可能为善,不能避免"恶法亦法"的实践困境;自然法学派主张法律有效必须满足道德条件,符合道德标准。该主张未能动摇哈特关于"法律与道德彼此之间并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反驳了自然法学派关于道德对法律资格效力的影响;德沃金试图开辟第三条道路,重点关注道德如何影响和作用法律裁判实践与推理,即最终作为裁判根据的法律,需通过其建构性诠释中的"符合"与道德"证立"的双重检验,换言之,法律是从一组融贯的政治道德原则中推导出来,并为当下的法律实践提供了最佳的道德证立。法律与道德没有必然关联不等于法律可以独立于道德,法律与道德有必然关联也不意味着道德等于法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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