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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法律传统中的“亲亲相隐” 总被引:61,自引:0,他引:61
本文认为,中国法史学界长期以来存在一个误解:亲亲相隐或亲属容隐,是中国传统法律特有的原则或制度。事实上,从古代到现代,从东方到西方,从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到资本主义法甚至社会主义法,都存在着“亲亲相隐”之类的规定。文章在对中西容隐制度的历史发展过程和阶段特征进行考察之后,主要就容隐制在中西法律传统中的相通与相异、在不同社会制度中的相近与相异、在不同法系中的相同与相异之处作了初步的分析与归纳。作者认为,关于如何认识和评判亲亲相隐这一法律—文化现象在人类文明史中的地位和价值,特别是它在当代社会中可能具有的功能和意义,是今后的研究所应回答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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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呆子”与法观念改造范忠信别害怕这个题目。呆者,虔信、笃守、固执之谓也。传统中国社会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造成了一代代“书呆子”。书者,四书五经之谓也。凡虔信笃守圣贤经典所传之教义(甚至固执拘泥偏狭)的人,习俗一般均称之为“书呆子”。是故“书呆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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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法律文化传统,我认为是一元法体制与二元法体制交互更替、互为消长的历史及其结晶。 法律规范仅出自国家制定和宣示,法律的威力仅来自国家暴力这样一种权威,社会上只存在或适用一套法律体系,即国家制定法体系。这样一种体制,我称为一元法体制。若法律规范既有出自国家制定和宣示者,又有出自国家默认或容忍者;若法律之威力既有源于国家暴力者,又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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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会通"与中国法制现代化中的仿行西法偏好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中国法制现代化运动虽是在"中西会通"的旗帜下进行的,但不同时期、不同政权却有着"仿行西法"的共同偏好.之所以形成这种选择的偏好,是因为(1)国人以西法为强国之道,以为自强救国必须仿行西法;(2)民族原有制度文化整体落后,无能力创新也无思想资源可资创新,不整体抄袭西法则无法向新的竞争时代交卷.这种西化取向在过去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是对其得失进行反省的时候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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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忠信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35(6):45-51
和谐社会的第一要义,是人民之间的纠纷得到及时解决,是具备充分有效机制使民间纠纷不至于恶化成灾。所谓和谐社会,就是利益有不同程度冲突的各色人或各类群体和平共处、相得益彰的社会,是纠纷得到及时的、制度化的解决的社会,是纠纷解决机制健全有效的社会。我们不能幻想消灭纠纷的"和谐社会"。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消除冲突或解决纠纷,而不是策划或利用人民之间的斗争。纠纷解决机制的第一要义不一定是全力保护纠纷双方争议的正当利益,而是为了防止纠纷"冤冤相报"、"没完没了"、"恶性循环"。国家解决纠纷是纠纷解决的最后的、不得已的途径,社会解决纠纷才是纠纷解决的最主要途径。对社会或个人解决纠纷作用的尊重,归根结底是对个人自主自由或独立人格的尊重,是对民主和自治理念的尊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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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演小品,扮一个钉皮鞋的大爷.专说“啥行业都得有自己的道儿”,钉皮鞋的就坚决不卖钉子。这“道儿”,其实就是“职业道德”,那个行业都有。正当行业有自己正当的道儿,甚至非法行业也有自己的道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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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古代法中“重农抑商”传统的成因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通过法律困辱工商业者、限制私人工商业发展,这是中国古代“重农抑商”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一传统的形成,直接由“农”、“商”对封建国家的“利”、“害”属性所决定。从政治经济方面讲,私人工商业对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封建社会结构的稳定有着经常性的危害,它常导致小农经济瓦解。从伦理方面讲,私人工商业是对封建等级秩序、“均平”秩序、俭朴秩序的经常性破坏因素,它易导致社会尊卑贵贱紊乱。这两方面的原因决定了封建国家以“重农抑商”为国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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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社会里,收养有三种类型:女婿收养、婚外情人收养、以逃减继承税为目的的收养。一、女婿收养在日本,收养的最重要的作用之一是保持家庭脉系和家事务的连续性。女婿收养是当今日本最重要的收养之一。据鲍尔松(Paulson)1981年的研究报告,大约占全部收养亲的55%。尽管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法律修订曾打算消除“不民主的”家制度,但家制度的某些特征仍被保存了下来。为保持家统连续性而收养女婿的惯例仍然存在便是其体现之一。这一特征实际上是与祖先崇拜伴存的宗教事项的继承。依照传统,这些事项是由这个家的传人来继承,他承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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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宏演小品,扮一个钉皮鞋的大爷,专说"啥行业都得有自己的道儿",钉皮鞋的就坚决不卖钉子.这"道儿",其实就是"职业道德",那个行业都有.正当行业有自己正当的道儿,甚至非法行业也有自己的道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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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之可能性”与我国刑事法的“法治圣贤定位”——从“亲亲相隐”的角度观察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刑法要把某一种行为规定为犯罪,一定建立在能够期待绝大多数人为相反的行为这一判断之上。所谓"期待之可能性"实际上是刑法的人性基础考量问题。我国现行刑事法制裁近亲属之间的包庇、藏匿、伪证等"相隐"行为,实际上建立在"法治圣贤定位"之上,这样的定位是值得反省的。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