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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依法管理城市是我国一项长期、艰巨的战略任务,要从理论到实践上解决好城市管理法制化问题,其关键是正确处理好城市行政管理和法制管理的关系。城市管理的主体是城市政府,其具体管理活动属于行政管理。城市法制管理是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城市行政管理活动中的具体体现。由于城市法制管理集中规定了城市行政管理的各项规则和要求,城市政府通过实施这些法规,就能促进行政管理职能和任务的实现。因此,城市行政管理必须通过法律并依照法律来实行。这就是“依法治市”和“依法行政”。 一、目前广州市行政管理的现状 广州市提出在下世纪初叶建成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其发展前景和奋斗目标是鼓舞人心的。然而要实现这样宏大的跨世纪发展目标,必须清醒地看到广州市行政管理的现状,正视存在的问题。城市管理是一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要搞好城市管理,应该借鉴、学习外国的成功经验,从广州市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索一条依法行政的路子。在这方面,广州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治市工作摆上了重要的议事日程。 1986年广州被国务院确定为在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进行法制建设工作的试点城市。广州市为此制订了《广州市法制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1988年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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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是我国封建社会中一个比较重视法律教育和法律考试的朝代。封建国家为了培养法律人才、选拔法律人才,规定了种类繁多、范围广泛的法律考试,不仅有“书判拔萃”、“试判”、“试身言书判”,还有“明法”、“新科明法”、“试刑法”;不仅有“呈试”,而且有“铨试”,就是进士、武学、算学、画学等科目也要“试律”。在宋朝,法律成了入仕的重要条件。本文试图就人们容易混淆的三种规模较大的法律考试:“明法”、“新科明法”及“试刑法”作一番探讨、考证,并借此机会就教于同事们。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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