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
民事法律行为成立与生效要件的规定实质上反映了私权和公权之间的关系,或曰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之间的关系。除为了公共利益之维护,国家应尽可能减少对市民社会的主动性干预,而着重以为市民社会提供被动性救济途径为己任,并以此实现个人之间、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平衡。在这种理念支配下,对传统法律行为的成立和生效要件阐述一个新的认识。 相似文献
3.
企业与企业法的概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学立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1,(6):75-82
企业和企业法是形式企业法的上位概念,它们在使用上常被弄得模糊不清。企业有经济学和法律学双重含义,经济学关注企业的经济效率,法律学关怀财产的交易安全。企业法有广义的企业法与狭义的企业法,广义的企业法由企业介入社会的广度和深度来决定,狭义的企业法即商事组织法。作为商法领域的上位概念,企业与企业法是对商事组织法的抽象、概括。 相似文献
4.
论我国留置权的适用范围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董学立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4):137-142
物权法草案就留置权的适用范围采扩张性的法律制度设计,此与我国传统民事立法关于留置权的特点及效力定位不相符合。“留置的权利”之概念的提出及其与留置权、抗辩权间相协调的制度安排,或许是保持我国传统留置权适用范围限缩性的一剂良方。 相似文献
5.
遗失物拾得制度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董学立 《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50(4):37-40
遗失物拾得制度游弋于道德与法律、公正与效率、静的安全与动的安全等价值之间,身处于物权制度与债权制度、悬赏广告制度与拾得人报酬请求权制度两地,其还关涉遗失物个人获取与国家获取的选择。如何处理好这些问题及制度间的矛盾和实现不同法律制度间的和谐共存,实值研究。 相似文献
6.
董学立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2):84-89
企业产权制度改革需要科学产权理论的支持。公司制企业的产权关系表现为股权与法人财产权。本文试以公司法人制度理论和法人财产制度理论为基础,从公司企业产权的产生和公司企业产权的内外部关系入手,以新的视角分析了公司产权法律关系的实质,即股权与法人财产权都是新的财产权利形式。这一对新的法权必将会丰富我国企业产权的民法理论,我国的民事立法也必将对其作出立法层面的反映。 相似文献
7.
董学立 《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6):139-145
当前关于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的学说、主张,有再予斟酌的余地。我国民法典编纂体系应在以下四项原则的指导下安排内容与形式相统一的原则;体系性、逻辑性的原则;以民事法律关系为构架的原则以及民事权利性质类型两分型的原则。基于此,我国未来民法典的编纂体系应是总则法、人格权法、身份权法、继承权法、物权法、知识产权法、债权总则法、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共九编。 相似文献
8.
论配偶权的性质及救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配偶权之性质经历了由绝对权、支配权向相对权、请求权演变的过程。配偶权之相对权性质界定对于剔除理论障碍和完善其保护体系具有关键性作用 ,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以其相对权性质为核心的配偶权制度体系 相似文献
9.
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制度在执意谋取一种制度价值的同时,也给该制度的实践造成了诸多困境:在中国大陆有诸如未经办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保护问题;在中国台湾地区有诸如违章建筑买卖的所有权移转问题等。对此,学说和判例现有的解决之道是,以维护法的安定性为前提,在不动产物权登记生效制度之外寻找司法依据。难圆其说的现有理论,要求我们寻找新的问题解决之道:以法的适用的妥当性为目的,对公示制度以及公示生效制度进行璞真的认知,以此作为解决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在实践中困境的新出路。 相似文献
10.
物权变动有公示生效主义和公示对抗主义之别。公示生效主义在追求物权变动的安全价值之时,泯灭了物权法作为私法的自治空间。从物权公示的对象、物权公示的效力以及未经公示物权的性质来看,物权变动的公示对抗主义立法体例更具合理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