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5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25 毫秒
1
1.
2.
谢绍鹢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39(5)
汉初统治者可分为刘氏宗室、吕氏集团和功臣集团.吕后掌权时压抑刘氏宗室,扶植吕氏集团,对功臣恩成并济.刘氏宗室、功臣集团对吕氏集团有怨结,在吕后身后发动一场政变锄除吕氏,而惠帝诸子受殃及.因为政变正当性的需要,吕氏和惠帝诸子遭到污名化:吕氏作为政变受害者被污为有意为乱者,高祖嫡支惠帝诸子被说成血统不纯的异类. 相似文献
3.
江苏尹湾汉简<武库永始四年兵车器集簿>中所见武库应为中央控制下设在彭城、服务于东南地区的刘嚣楚国武库.东海郡作为其中的服务对象,也需承担相关责任义务,参与相关战略物资的生产、输送与保存管理,对收藏情况也有知情权.甚至可能参与过楚国武库具体职事的处理."乌孙公主诸侯使节"是楚国派往乌孙的使者完成使命后回复上交的使节,一直在彭城的武库保存.来往于汉地和乌孙之间的使者可能具有多重身份. 相似文献
4.
出土秦器物铭文和封泥中有“诏事”或“诏使”“诏吏”二字,辨析众多隶释意见,实指同一职官。一般认为诏事是负责管理制造器物的职官,与属邦有关。但从职官命名原由来看,诏事本职实非负责管理制造器物,而是负责接待来朝聘的诸侯、友邦使者,是典客的属官。秦汉易代,文献和出土材料未见再设诏事之职。由于“诏”字作为皇帝专用的禁忌,“诏事”作为职名并未见有原来意义的设立,而汉代诏使与秦诏事名同实异。 相似文献
5.
汉代一些西北边郡曾代表朝廷代管边外事务,行使着普通郡所不具有的特殊职权。西汉敦煌郡就有介入和代管西域事务,东汉敦煌郡更多地参与和代管西域事务,其他边地行政单位,如酒泉郡、凉州刺史、西河郡、武威郡,也见有代管边外事务的情况。代管边外事务是一种边郡特制。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