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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国三十年来,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在实际生活中普遍存在,并受到维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虽然在法律和政策上没有明文规定,但也没有被法律和政策所否定。多少年来,这种不成文的“法”,使我们的干部队伍形成了这样一种状况:一个人一经进入干部队伍的行列,就成为终身拿国家薪水的干部;一个干部一经被任命为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领导人,一般地说即可终身任职。即使缺乏能力、年老体衰、力不胜任,甚至品质不佳,不孚众望,都丝毫不影响既定的职务;只有在死了或者犯了错误之后,职务才能解除或被降低。这种既成事实给人一种印象,似乎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是天经地义,合理合法的。其实,这完全是错觉。干部职务终身制,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而且在实践上也是有害的,必须坚决废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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