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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封建郡县之辨生动展现了儒家政治哲学的制度维度。从儒家政治哲学的视角看,依据各个制度的组织原则以及封建要素与郡县要素之间的交互融合程度,可以将历代封建郡县之辨所关涉的制度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封建制、郡县化封建制、封建化郡县制、郡县制。封建制与郡县制容易造成较大的政治危机,无论“其专在上”还是“其专在下”,都不利于维系共同体的道德生活和政治生活。因此,能够更好地平衡仁与义、家与国、伦理生活与政治生活的郡县化封建制和封建化郡县制在整体上要优于另外两种制度。而在内部稳定和外部威胁的双重因素影响下,历史上的中国政治制度最终演变为某种程度上的封建化郡县制。  相似文献   
2.
霸道并非一直为儒家所拒斥。从汉至唐,儒家主流学者认为,霸道是本仁祖义的政治,王霸同本仁义,且由霸道可以通向王道。理学兴起以后,霸道经历了一个不断变质的过程。二程认为霸道是假借仁义的政治,并从心、事、功等维度否定“王霸等同”。但二程仍肯定霸者采用仁义规范,并认可部分霸者具有德性,这显示出他们“贱霸”的不彻底性。朱熹则在批判继承二程思想的基础上认为霸道是虚仁假义的政治。他认为,霸者虚仁假义,霸政残德害礼,霸功与仁义毫无关系,霸道不可通向王道。霸道之所以如上变质,一方面是因为汉唐“是霸说”存在诸多矛盾,另一方面是因为理学家认为霸道是追复“三代理想”的绊脚石。然而,霸道的负面化也限制了理学应对现实问题的能力,刺激了“尊霸贱王”的诞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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