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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育应是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结合,然而目前的法学教育现状是理论教育苍白,严重脱离实际;实践教育流于形式。“诊所式法律教育”既是一种实践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职业技能;也可以强化理论教育。我们在引进“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的时候,不但要强调其实践教育功能,更要强调它可以促进理论教育的功能,这样才能避免“诊所式法律教育”仅成为一种技术教育,无法发挥其应有的功能。“诊所式法律教育”与传统的教育方法有机结合,将会推动我国教学改革的步伐,培养出更加适应时代要求的法律人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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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联合国宪章》之所以将国际法院纳入联合国的体制 ,是考虑到国际法院并不单纯只是一个国家间解决争端的司法机构 ,而应成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体制及整个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同时 ,有助于增加各国对国际法院接受的普遍性 ,并有利于在执行法院判决方面获得联合国的支持。可见 ,当时联合国创始会员国对国际法院所寄予的厚望。 一、尚未发挥其应有作用的主要原因自国际法院成立以来 ,通过其司法活动在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对国际法的演变与发展等方面均产生了相当的影响。但 50多年来 ,它所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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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台湾的刑事诉讼法均附有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并以专章或专编加以具体规定。但其详尽程度各不相同 ,以台湾的相关规定较为丰富。大陆刑事诉讼法以专章规定了附带民事诉讼的内容 ,虽然仅占两条的篇幅 (第 77条和第 78条 ) ,但从概念、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内容、赔偿的范围到审判的程序等方面都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台湾刑事诉讼法在第七编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专门的规定 ,共有 2 6条 ,除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第一审程序之外 ,还规定其上诉审及再审等方面的内容。下文将从几个方面对大陆、台湾的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进行比较。一、附带民事诉讼当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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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滨生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16(4):74-78
本文阐述了国际社会对灵活特别分庭的建议、国际法院因此对《规则》的修改,分析分庭的组成和分庭的特点,试说明特别分庭在相当的时期内是加强联合国国际法院作用的一个现实与有效的途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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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特别分庭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司法机关,但尚未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本文在《联合国宪章》、《国际法院规约》以及《国际法院规则》的范围内,就国际法院特别分庭及其特点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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