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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著作权的空洞化与一稿多投、一稿多用的解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对一稿多投行为实质上予以了禁止。由于该条规范属于任意性规范,报社、期刊社在决定审稿期限问题上享有独断的权利。在投稿过程中,这一规定导致著作权人处在与报社、期刊社极不平等的缔约谈判劣势之中,存在著作权的空洞化问题。实际上,关于这个问题,国际立法惯例已经为我们提供了一种最佳的解答。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将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界定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这一性质界定的成立,有赖于两个条件的满足。其一,商业广告所体现的确实是广告主“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这样一个意志内容;其二,如果广告主持有上述意志,则广告主的这种意思表示确实能够为他“召唤”来要约而不是别的什么。但是,分析表明,这两个条件并未得到满足。分析还表明,商业广告主的意志内容可分为作为主体部分的积极意志,即“邀请”要约邀请和作为次要部分的消极意志,即邀请“要约”。由此可见,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是相对复杂的,《合同法》对商业广告的法律性质的界定并不准确。  相似文献   
3.
考察成吉思汗与朱元璋以诚实信用为主线的社会治理实践,不难发现,拨乱反正的治理效果与人民在人身、财产等方面的悲惨命运是并存的.这类史实反映诚实信用缺乏制暴品格.事实上,诚实信用仅具有"守信不欺"的内涵规定性.否认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重要地位是不妥的.但是,对历史反思表明,"帝王条款"学说将诚实信用原则推崇为民法的最高指导原则的结论却是不无疑义的.因此,学界应重新审视相关问题,而不应人云亦云.  相似文献   
4.
5.
除引起广泛的社会关注外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制度在其调控的社会领域内引发了尖锐的社会矛盾 ,对我国法律体系的内部和谐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危害 ,导致了一系列制度间的冲突与混乱。认识这些制度层面的隐性社会代价 ,有助于我们发现问题的根由 ,明确制度变革的思路。  相似文献   
6.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的立法宗旨在于 ,利用利益机制的作用发动全体消费者与欺诈消费者的不法经营行为作斗争 ,以期获得根治之效。但从社会生活的现实条件及社会客观效果来看 ,该立法尚难以实现上述宗旨 ,尽管每个社会成员概无例外的具有消费者这一特定社会身份。本文对此中原因作了反思 ,并从法律奖励论的角度出发 ,提出了新的制度设计的框架性构想  相似文献   
7.
论城市房屋拆迁制度自身的"拆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城市房屋拆迁以城市建设为其实施的前提条件.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征收、征用制度实施的法定前提条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因"城市建设"的内涵远比"公共利益的需要"宽泛,致使拆迁制度与宪法相抵触,成为一个违宪的制度.根据<立法法>的有关规定,它面临改变与撤销这两种可能的归属.事实上,拆迁制度将不能合流的不同法律关系强行撮合在一起,这就决定了拆迁制度的归属只能是撤销,而不能是改变.相应的法律变革思路应当是,遵循不同性质法律关系的指引,以建立相应的法律部门.  相似文献   
8.
《德国民法典》的贡献与局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德国民法到底应持何种态度,在当代中国学界出现了重大分歧.在此背景下,<德国民法典>的贡献与局限,成为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德国债法现代化改革说明德国社会正在对<德国民法典>的局限进行超越,我国应从<德国民法典>中汲取营养,总结教益.  相似文献   
9.
杜朋  陈礼旺 《阴山学刊》2011,(1):112-116
鉴于特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双方或生父一方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生父因犯强奸罪而被依法惩处,双方对其子女抚养能力极其有限,其切身利益能不到保障。为贯彻以人为本人文主义精神建设和谐社会和弱者倾斜保护原则,保护特殊非婚生子女合法权益,围绕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选择适用轻刑这一非常法律救济之可能性和必要性进行探讨是很有意义的,从而使立法者、司法者能够有效地谋求法律价值最大化,在协调各种价值之间的冲突的基础上提出新的解决对策。  相似文献   
10.
一般认为,法律文书主旨包含写作目的与中心思想两方面内容。但写作目的与中心思想的确立是一个前后相继的思想过程,它们的形成源自截然不同的思想活动;而且,写作目的与中心思想对于法律文书写作分别有着相关而又各自独立的意义,因此,应破除主旨的概念,让写作目的与中心思想获得独立的要素地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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