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韩立余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9(2):91-97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定的知识财产专有权,同其他权利或财产一样,亦存在滥用的可能,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范与调整。反垄断法意义上的知识产权是否构成滥用,需要根据反垄断法的一系列标准来判断,而不是根据一般法律原则或公平原则来进行,亦非根据知识产权法标准来判断。这种以市场结构为分析基础的特点决定了反垄断法规范知识产权滥用的局限。知识产权滥用的多样性,以及国家的不同社会政策,要求采取多种法律手段来对知识产权滥用进行规范。 相似文献
2.
韩立余 《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22,(2):34-48+235-236
涉外关系是国内视角的国际关系,其治理模式因时而异。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战争是处理国际关系的决定性手段。随着《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处理国际关系、要求以和平方式解决国际争端,国际关系被纳入法律治理轨道。涉外关系治理亦存在法律化必然性,但法律治理模式与其他模式仍存在密切的关系,内国在这一治理中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法律治理可以采取国际法、国内法和政策协调等途径。中国涉外关系的法律治理可以称为涉外法治。中国涉外法律实施应统筹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适当发挥法律域外适用和域外管辖的作用,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以及全人类共同价值,在此基础上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