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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是公司法中的一个普遍性问题,然而学界对其内涵的理解存在差异.立足于法学视角来理解公司治理,必须明确治理主体的范围要小于公司利益相关者的范围.所以应当对公司治理中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层次性分解,公司权力应当进行层次性配置,公司的内部关系应当进行层次性协调.公司治理关系是一种多层次的关系协调系统,公司治理也是一种多层次的权力分解、配置系统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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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案"因学界对许某在ATM机上多次恶意取款行为的定性及法律适用问题产生诸多争议而广受社会关注.对许某行为应做分解并进行定性分析,其行为在拒不返还所得利益后转化为侵占.在法治社会中,制度规则应当以"人性恶"为前提基础进行设计,但不应对人在法律上的道德标准要求过高;法律制度对社会风险负担、利益分配应协调平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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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管理原则是现代公司运行的基本原则,股份有限公司制度正是按照这一原则设计的,但这一运行模式在有限责任公司或封闭公司中会发生变异.我国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在应对集中管理原则的变异时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经营管理权的配置和实现方式单一,公司治理过于依赖公司机构结构的平衡,忽视动态的调适及对经营管理人员及控制股东的个人规范.正确认识公司模型,设计更为灵活多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制度将是进一步完善我国公司法的艰巨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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