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2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 毫秒
1
1.
2.
加强受理对党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以及这些人员对党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按照纪检监察机关规定的程序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和举报电话等各种形式的群众举报。提倡署名举报,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并为之保密。这样才能真正广开言路,接受到来自广大群众的监督意见和举报信息,扩大案源,提高初核率和成案率。 相似文献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