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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必须反映其对象的本质属性,这是下定义的一个重要原则。我们给真理以科学定义,也必须遵循这一原则,就是说,真理的定义必须反映真理的本性。那么,真理的本性是什么呢?很多同志都认为,真理的本性就是客观性。对于这种理解,笔者表示异议。我认为,我们讲“本性”就是讲个性,即矛盾的特殊性,如果说真理的本性就是客观性,那么真理同客观事物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在哪里呢? 笔者认为,客观性是真理的一个(重要)方面的属性,这是指真理的内容而言的;但是真理作为人类认识的科学成果,它并不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自身。如果说作为认识对象的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是W,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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