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序方式: 共有11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作为内陆省份江西的近代基督教新教活动往往被各种基督教研究的专著所忽略.基督教新教的江西美以美会晚清传入江西后,发展迅速,1913年成立了江西美以美会布道年议会,1917年,布道年议会升级为年议会,辖区也不断扩大.江西美以美会采取了教、学、医三管齐下的传教策略,即教会为学校、医院提供经费,学校为教会、医院培养人才,医院为教会、学校扩大影响,三者相依相促,形成独具一格的宗教文化.这些举措在客观上促进了江西教育、医疗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2.
清代景德镇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史,不仅是经济的历史,同时也是一部行帮组织整合与城市社会秩序形成过程的历史。在清代景德镇社会中,行帮组织势力最大、影响最深,绝大部分公共事务都被行帮组织控制,而且官府对地方社会的控制亦多借助行帮力量。行帮组织构成了景德镇的城市经济组织和社会控制的特征,制约了城市变迁的方向和轨道。行帮全面控制景德镇瓷业经济发展的时候,既是景德镇瓷业经济的繁盛时期,也是景德镇传统瓷业经济注定要走向衰落之时。 相似文献
3.
"做会"是近代小农资产运作的一种常见方式。"会"其实是一种和土地等不动产类似的、可以被任意处分的"物权"。而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会"又具备了"法人"的某些特征。"会"这种特殊经济组织在近代大量出现,表明了传统社会小农具备高度灵活地处理财产和一定的应付社会风险的能力。这种能力扎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期的基层组织、法律和财产观念变迁的环境之中。清中期至民国,"会"在各地普遍出现,表明"会"并不是某些地区特有的产物。我们应从传统社会基层组织、法律和财产观念变迁的角度去寻找其兴盛的原因,而不是简单化地将"会"的兴盛归因于区域性商业兴起。 相似文献
4.
通过对明末至有清一代婺源县坑头胡家79份卖田契中的土地表述进行分析,可以看出自明末起至有清一代,婺源县土地买卖契约关于土地表述已经有了相对固定的格式,而土地也已经高度"租税化"了。土地的大小、肥瘠、收益、负担,是通过"字号"、"坐落"、"税额"和"租额"等四个主要指标来表达的,而土地的亩数、性质、四至、形状等物理属性已经没有那么重要了,这应该是自明末一条鞭法改革以来,赋税和土地紧密结合的结果。 相似文献
5.
“峒民”与“省民”并非是民族的分类 ,是否向政府承担赋役是他们之间关键的区别。终宋之世 ,官府无法根除峒寇 ,只能有限地维持峒寇与省民之间的“界至” ,导致大量“化外之民”无法控制 相似文献
6.
晚清赣南社会有三方面显著特征:一是社会风气败坏,盗赌之风甚炽;二是秘密社会猖獗,大量民众加入其中,形成“会匪”和“匪会”;三是一些地方宗族举族为匪.赣南社会也因此而呈现“边缘化”特征.所谓“边缘化”指两方面的含义:其一是赣南区域社会内部的“边缘化”,即边界地区出现社会风气败坏、秘密社会猖獗、匪情严重等现象;其二是赣南社会在经过清中期的相对安定局面后又沦为朝廷的“边缘”,成了“化外”之区.晚清赣南的这种社会状况一直到民国也没有改变,赣南仍然匪情非常严重.这样的社会状况,当然是统治者眼中的“边缘”之地,但也是孕育革命的最好温床. 相似文献
7.
土客冲突、商镇发展与民俗创造——江西上犹营前圩的个案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黄志繁 《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1)
随着大量流民进入赣南上犹县的营前圩,营前的土客力量对比发生了变化。虽然清初至清中叶营前的土著仍然维持强势的经济实力和文化优势,但至晚清,客籍人逐渐掌握了商镇的控制权和地方文化话语权。此时,营前的土客矛盾已经不明显,而各宗族之间的争斗却激烈起来。宗族在争斗中逐渐创造出了独特的地方民俗:门榜与九狮拜象。可以说,营前地区独特的两种民俗———门榜和九狮拜象,并非单纯的客家民俗,而是营前各宗族历经土客冲突与融合,面对变动的社区政治经济格局,对原有民俗的发明和创造。从本质上说,地方民俗实际上是一种策略,一种应对社区竞争和发展需要的策略;从广义上说,一切民俗活动都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变动,民众根据现实政治经济需要对传统民俗不断进行着发明和创造。 相似文献
8.
国家认同与土客冲突——明清时期赣南的族群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黄志繁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42(4):44-51
明代的“寄庄人户”、清初已入籍的“流民”与土著的冲突构成了明清时期赣南族群冲突的主线,而前者与“化外”的“畲”、“猖”等人群最本质的差别乃是他们都被纳入了“国家”统治体系。因此,可以认为,流民与土著产生冲突并形成各自心理认同的前提是,流民接受“国家”统治,开始具有与土著同样的国家认同意识。 相似文献
9.
地域社会变革与租佃关系——以16—18世纪赣南山区为中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本文从长时期的地域社会变革来解释明清时期闽赣毗邻地区的抗租风潮。 1 6世纪以来 ,赣南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革 ,流民与土著成为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频繁激烈的租佃斗争实际上是地域社会变迁的表现和结果。 1 8世纪以后 ,流民最终获得“永佃权” ,赣南抗租风潮渐趋平息 ,则意味着流民开始定居和“土著”化 ,背后更深刻的原因是清初紧张的人地关系通过把土地所有权分割为“田皮”、“田根”而得以缓和。闽西的抗租风潮虽没有出现流民与土著的冲突 ,但仍可从地域社会变革和人地关系方面得到解释。明清时期南方地区普遍出现的一田二主 ,甚至一田三主、四主的现象 ,更根本的原因乃是人地关系紧张导致的对土地所有权的必然分割 ,抗租风潮则是实现这种分割的具体过程。 相似文献
10.
清代赣南的农村墟市的建立、发展和管理是与乡族势力联系在一起的。乡族势力对农村墟市的控制,不仅使宗族组织获得了控制地方社会的资源,而且使墟市的设立并不完全符合经济规律,呈现出一定的“非经济性”。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