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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是关系诉讼程序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在"证实主义"认识论指导下,大陆法系法学家提出了主张者举证说、消极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等学说,各种学说之间争论从未停息,没有一种权威而普适的理论用于指导法律实践。实质上,"证明"并非只有"证实"一途,"证伪"同样是"证明"的一种有效途径。证伪实质就是由提出可证伪事实的一方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上述诉讼证明责任理论与证伪主义理论其实也存在理论上的暗合,因此,证伪理论或可从新的视角对现有诉讼证明责任理论加以统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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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宥是一种国家性质的宽恕行为,其盛行于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具体表现为君王对犯罪人应受刑罚的免除或减轻。时至近代,教免制度却因其遗留太多人治痕迹而饱受批判。然而,笔者认为,以往的历史必将成为现实的传统。赦免制度的历史存在与现实合理性,可以支撑起其作为一种有效的刑事政策手段继续存在于现代法治社会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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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历史上,赦免制度作为一种国家性质的宽恕行为,象征着统治者的一种威权、恩赐与德化。国家的赦免行为具体表现为君王对犯罪人应受刑罚的免除或减轻,在中国古代社会中发挥过感化、安抚、儆诫、除旧布新等积极功能。尽管这种制度因其带有较多的"人治"色彩而为部分近现代法律人所诟病,但不可否认的是,赦免制度作为中国古代一种重要的刑事政策具有其历史合理性,具体表现为它可以有效地调节、平衡各种关系,化解社会矛盾,补充法律之不足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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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法崛起的法学认知和意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国公法崛起的必然性隐寓于其表征和原因之内,即公法法律文件的逐步完善,公法学术的迅速发展,公法向私法的渗透以及社会对公法的热切关注。而正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推动了中国公法的崛起,这也给中国法学带来了三大机遇:拓展了中国法学的发展空间;推动了中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逐渐趋于比较平衡的发展;促进法学与其他社会科学的交叉互动。同时,公法崛起也给中国法学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即如何从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双向互动上,构建规制国家权力的严密体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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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操 《重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5)
赦宥是一种国家性质的宽恕行为,其盛行于中国古代历朝历代,具体表现为君王对犯罪人应受刑罚的免除或减轻。时至近代,赦免制度却因其遗留太多人治痕迹而饱受批判。然而,笔者认为,以往的历史必将成为现实的传统,赦免制度的历史存在与现实合理性,可以支撑起其作为一种有效的刑事政策手段继续存在于现代法治社会之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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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证明责任是行政诉讼制度的核心,但对证明责任的分配,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在证实逻辑的指引下,很多研究以证明责任制度实施司法效果和功能发挥为依归,对现有理论和制度进行修正或批评,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证明责任制度的一些痼疾。实质上,"证明"并非只有"证实"一途,"证伪"同样是"证明"的一种有效途径。如果我们将研究范式由"证实"转向"证伪",极有可能为制度的反思打开新的窗口,继而为制度的重构开辟新的路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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