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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事督促起诉是指针对正在流失或即将流失的国有资产,监管部门不行使或懈怠于行使自己的监管职责,检察机关以监督者的身份,督促有关监管部门履行自己的职责,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这种监督方式既是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有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监管部门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这是近年来民事检察实践中正在探索的一种新的监督方式,理论上的研究尚属罕见.据此,从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对民事督促起诉的范围、条件,以及民事督促起诉与民事公诉衔接等程序问题作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2.
行政抽象命令不属于法律的渊源 ,但对行政管理、行政复议以及行政审判的意义不容忽视 , 它的存在具有坚实的法理基础。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公共服务的加强 ,行政权也会呈现出扩张的态势 ,行政抽象命令不可避免地渗透到社会各个领域 ,包括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正当权益的侵夺 ,以及损害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 ,导致公权力的失控和滥用 ,从而使行政抽象命令的外部监督成为一个现实的议题。基于我国权力机关对行政抽象命令监督的非专门性和非职业性 ,法院对行政抽象命令的司法审查作用又十分有限 ,因此 ,检察机关作为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 ,根据宪法、法律的定位 ,应当履行对行政抽象命令的法律监督职责 ,以克服行政体系内部监督的局限性 ,实现对行政权力的制衡。  相似文献   
3.
我国行政公诉不同于西方国家行政公诉的特点,我国行政公诉既是一种公力救济,又具有典型的监督属性,它始终以公权力监督为贯穿主线,体现为对行政权的直接监督、有限监督.从公共利益优先权和公力救济有限性的角度界定行政公诉的范围,将督促行政主体履行职责作为提起行政公诉的前置程序,以节省诉讼成本,提高监督效率.基于检察机关拥有特别的公权力,检察监督具有明显的司法性、专门性、专业性,以及为了防止行政公诉的恣意,诉讼中应当以检察机关负举证责任为原则,行政机关仅对其控制的行政信息情报、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害案件涉及的高度专业性、技术性问题负责举证.  相似文献   
4.
公平在行政自由裁量中的价值定位及其实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通过对公平法律价值的揭示,认为公平一方面可以克服成文法的模糊性、不周延性、滞后性等缺憾;另一方面有助于法律普遍正义与个别正义的统一,增进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和自律,因此公平是行政自由裁量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文章指出,对公平与效率这两个基本价值应进行辩证分析以解决二者之间的冲突与取向。最后,文章对公平价值在行政裁量中的实现提出初步的设想。  相似文献   
5.
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划分标准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力度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其症结在于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之间的矛盾以及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因此,寻求两者之间科学合理的界分标准,发现其中的模糊区域,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及建构司法审查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6.
从研究我国的政体出发,揭示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分权制约﹢专门法律监督"的国家权力结构,体现与西方三权分立的根本区别。从我国宪政定位分析,检察权以监督公权力为轴心,体现其本质属性是法律监督,这与大陆法系检察权的司法性、英美检察权的行政性存在明显差异。提出了符合中国的宪政实际的检察权定位,以及对行政权检察监督的具体方式构想。  相似文献   
7.
行政诉讼中的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划分标准以及司法审查的范围和力度等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一直未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其症结在于学术研究与实际应用之间的矛盾以及理论与实践的冲突。因此,寻求两者之间科学合理的界分标准,发现其中的模糊区域,发挥司法能动性,以及建构司法审查模式,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8.
当今社会矛盾日趋多元化,单一的纠纷解决机制已无法适应现实的需要,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成为司法的重要路径。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应当将“检调对接”纳入社会大调解格局,在履行对法院民事审判权监督的同时,积极参与民事纠纷的化解,促进社会和谐,体现法律监督中的公共服务职能。然而,民事审判检察监督中引入调解、和解却缺乏法律的具体规定。它是否属于法律监督权范畴?如果不是,那这种替代性纠纷解决方法的运用会不会弱化检察机关对民事审判权的监督?民事检察调解是否会损害法院裁判的既判力及胜诉方的合法权益?以上问题均需在理论上进一步厘清。立足于民事检察调解的现实价值可知,在尊重私法自治、契约自由的基础上,法律监督与替代性纠纷解决及法院裁判的既判力是可以兼容的。民事检察调解应遵循自愿和尊重当事人处分权原则、衡平原则、效率原则、正当程序原则。界定民事检察调解的范围和模式对司法实践与民事诉讼立法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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