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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遵守法律。古希腊哲人亚里士多德说,"法律能见成效,全靠民众的服从","邦国虽有良法,要是人民不能全部遵循,仍然不能法治"。清末法制改革家沈家本说,"有法而不循法,法虽善与无法等"。英国19世纪初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拜伦更是指出:"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  相似文献   
2.
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分析是立法主体伦理分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为立法者良好的伦理素质能为基于利益博弈和统治合法性而形成的具有正当性的立法决策结果的现实化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维度。换言之,具有良好伦理素质的立法者能极大地提高立法权效益。正是基于这一目的的考量,从立法的正当性出发,对立法者伦理素质的考察就相应地具有法的制度道德和立法者职业伦理的双重视角。在此,价值诉求居于支配性地位,它直接凝结成法律这种权威性规范的制度道德内容,成为判别法律是否优劣的直接标准;职业道德素质则直接表征着立法者的整体精神风貌,成为影响立法权效益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  相似文献   
3.
德国对华直接投资决定性因素的实证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借助于计量经济模型,采用1989--2004年相关统计数据,运用eviews软件,对德国对华直接投资的决定性因素进行了实证分析。分析结果表明: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增长的大好形势及中国潜在的巨大销售市场是德国对华FDI的主要驱动力;中国经济开放度对德国对华投资起决定性作用;成本低廉且丰富的劳动力资源是德国对华投资的重要因素。而汇率和前期资本存量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对德国对华FDI的影响并不像一般认识中的那么大。  相似文献   
4.
社会契约意识:宪政的观念支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私契约理论演化而来的社会契约意识,可以逻辑地推演出宪法产生的必然性。宪法实质上是社会契约的法律表现形式,社会契约意识决定了宪政的外在制度框架和内在价值诉求。通过权力制约实现对权利的保障是社会契约的根本宗旨,也是宪政的价值取向。社会契约的成立与履行是以建立完善的权力制约机制来实现的。通过权利制约权力以及通过直接控制权力之间的关系来间接地影响权利与权力之间的关系,可以实现宪政的宗旨。  相似文献   
5.
失范是规范体系的结构病态,包括规范不自洽、规范不完整、规范不明确、规范不稳定、规范不相容等情形。相对于不同规范所具有的不同的社会重要性,失范也有程度差异。不自洽、不完整、不明确、不稳定、不相容的规范愈为重要,失范现象也就愈为严重。失范不等于越轨,但又与越轨有一定关系。不论某个特定社会是否存在着失范状态,越轨行为都可能发生。但是,在社会的失范状态中,更容易滋生越轨现象。越轨作用于社会秩序,又使得社会秩序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受到损害,即导致失序。为了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应当首先努力避免出现失范状态;而当失范状态在某种情况下成为不可避免时,则应当尽量控制其范围、烈度,以尽量减少越轨或减轻失序的严重程度  相似文献   
6.
法治与道德建设同为社会有机体的两种主要调控手段 ,从历史与现实 ,理论与实践层面考察 ,二者在结构与功能上存在着相互耦合之处。基于此 ,法治可以促进道德建设。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应集中于分析与剖解法治促进道德建设的范域、途径和效力。  相似文献   
7.
宪政现代化的研究有多种视角、多种维度。从价值层面来考察,宪政现代化的研究范式主要可以界分为内蕴辩证矛盾的自治性与开放性、自发性与建构性、历史性与时代性三种类型。通过对这三种范式的系统阐释,可以给我们对宪政现代化的全面审视提供多维视角。  相似文献   
8.
基于当前我国行政权一权独大的具体国情,宪政建设的重点与难点既在于减少和降低政府行政权在国家权力配置中的权重,又在于完善对政府权力的监督方法,强化监督机制。公共财政审计是一项重要的法律监督权,它与民主宪政建设具有深刻的内在关联性。结合我国宪政建设的薄弱环节和公共财政审计的法治功能,在制度与机制的安排上,须建构立法型审计模式,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的垂直领导体制,完善审计法律体系。  相似文献   
9.
在成文法系传统国家中,立法结果评价的对象是以文本形式存在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其体系.立法结果正当性评价是对法律文本进行的好坏、善恶评价,须同时在"真、善、美"三个维度中展开法律文本的真理性评价、伦理性评价和审美性评价.事实上,作为真理层面的法之合规律性与作为价值层面的法之合目的性不能相互割裂,立基于"真"与"善"的内在逻辑关联,毋宁应被视为,法之合规律性本身即蕴涵其对于法之合目的性的价值追求,缺失伦理正当性的法律即背离法律之"真";而法之合目的性又必须立基于法之真理性,唯有与法之"真"相互契舍的法之"善"方可视为法的正当性.由法之"真"与"善"或日法之合规律性与合道德性的相互结合而产生的就是法之"美",这是良法的形成标志.  相似文献   
10.
立法后正当性评价包括伦理评价和历史评价两个尺度。这两个评价尺度既相互统一,又相互对立,其对立统一的基础在于法的制度道德。法的制度道德兼具理想性与现实性、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是沟通立法后正当性评价的尺度和标准的桥梁和纽带。法的制度道德可以进一步具体化为不同的价值标准,这些标准可用于检验立法和法律实施的正当与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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