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文章检索
  按 检索   检索词:      
出版年份:   被引次数:   他引次数: 提示:输入*表示无穷大
  收费全文   97篇
  免费   1篇
管理学   1篇
劳动科学   4篇
民族学   2篇
人才学   2篇
人口学   7篇
丛书文集   1篇
理论方法论   51篇
综合类   13篇
社会学   12篇
统计学   5篇
  2023年   1篇
  2022年   2篇
  2021年   2篇
  2019年   1篇
  2017年   5篇
  2016年   3篇
  2015年   4篇
  2014年   2篇
  2013年   5篇
  2012年   3篇
  2011年   3篇
  2010年   8篇
  2009年   7篇
  2008年   6篇
  2007年   10篇
  2006年   11篇
  2005年   2篇
  2003年   1篇
  2002年   4篇
  2001年   2篇
  2000年   2篇
  1999年   3篇
  1996年   1篇
  1995年   2篇
  1991年   2篇
  1984年   1篇
  1983年   1篇
  1981年   1篇
  1975年   2篇
  1966年   1篇
排序方式: 共有98条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打造机构服务网络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养老机构是高龄、体弱的老人集中居住地,享受专业护老服务的一种重要模式。越秀区重点抓好以区福利院和街道托老中心为主要内容的机构养老设施的建设,积极探索公办民营、民办公助、个人承办的多种经营管理模式,经过不断的建设和完善,目前越秀区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床位共计1800张。  相似文献   
2.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了慈善事业在加快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慈善事业发展进步,不仅是慈善工作者的事情,同时也是每一个社会人的责任.我们要以创新的思维支持慈善事业,以发展的眼光培育慈善事业,不断为慈善事业的发展注入新动力. 思路之一:建立慈善专网,搭建公网拍卖平台.开设慈善专网,建立基础信息数据库,及时发布慈善政策、慈善法规.开辟二手物品公网拍卖专栏,发布各类供求信息,将拍卖所得以货币形式捐献给困难群体,实现物品捐助、公网拍卖、捐助流向全程跟踪.当捐物人拍卖所得善款累积到一定额度后颁发荣誉证书,鼓励更多的爱心人士参与慈善公网捐助活动.  相似文献   
3.
上海市崇明县自1985年开始举办福利企业,现有在册福利企业153家,安置残疾职工就业3499人.近几年来,特别是福利企业税收新政策颁布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上海市福利企业管理处的帮助指导下,通过加强福利企业政策宣传,优化福利企业发展环境,切实维护残疾职工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4.
2011年,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南京市协作者社区发展中心、珠海市协作者社会工作教育推广中心的社会工作者、打工志愿者、大学生志愿者等,于春节返乡期间,历时近一个月,以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形式开展了“农民工幸福状况调查”,了解农民工的生活和工作状况及其对幸福生活的期待。  相似文献   
5.
瑞安市积极探索养老福利服务新机制,初步形成了以乡镇(街道)养老机构为载体,以社区服务队伍为依托,以家庭老人为对象,以服务活动为主线的“三环一链”的养老模式,基本形成了“以国家兴办的社会福利机构为示范,其他多种所有制形式的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居家供养为基础”的养老服务发展路子。  相似文献   
6.
1抓指导壮大民政经济重庆市江北区福利企业从2001~2002年一直徘徊在1.8~2亿元的工业总产值之间,其原因在于没有较好地发展上规模上档次的社会福利企业。此外,企业经营管理的薄弱,缺乏大胆开拓、勇于创新的精神,也导致福利企业经济在原有的基础上不能快速发展,稳步提高。通过  相似文献   
7.
在总结多年公墓建设经验、借鉴国际同行先进做法的基础上,结合首都实际,北京市以"资源节约,环保生态,休闲观光,社会教育,人性服务"为城市公墓建设理念,提出了既节约土地又美化环境的城市生态墓地建设目标,先后筹建了以长青园骨灰林基地为首的一批生态型城市公墓.  相似文献   
8.
9.
北京在飞速发展的轨道上 吴和乐(德国),1996年加入西门子,2010年起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西门子东北亚区工业业务领域总裁。在2010年以前,吴和乐曾有两次中国工作经历:199'7年9月至1998年5月,担任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自动化产品与系统业务的销售和市场经理,工作地点包括北京和一些东南亚国家;2002年返回中国,此后至2006年在西门子数控(南京)有限公司工作,并担任公司总经理。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 赵某于1999年上半年应聘到某合资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他的工作是推销员,负责公司产品的推销、发货及回收货款.他在公司工作数月后,基本上按照公司的要求完成了自己的工作任务,然而由于公司被外单位拖欠货款较多,造成流动资金紧张,因此未能保证员工的工资发放,共拖欠赵某的工资4000余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