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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征收法的内部冲突及其化解路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现行土地征收法的内部冲突已成为土地纠纷不断增多、群众集体事件急剧上升、农地过度征收以及土地资源浪费严重等一系列问题的制度根源.为了从制度上防范上述问题,综合运用法学、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多种研究方法,揭示了土地征收法中公益性目的与营业性使用、行政征收与市场批租、国家公权与土地私权以及土地权利人之间的四大冲突,在此基础上结合对土地征收法的国际比较研究,提出应通过明确界定公共利益、合理规制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建立公平的补偿机制、完善土地征收程序和建立健全土地征收司法救济制度这五条路径来有效化解土地征收法的内部冲突,从而完善土地征收的法律制度安排,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历史客观性问题是历史哲学中最重要也是最令人困惑的问题,西方史学界对该问题的不同回答导致了两类针锋相对的史学方法论:一类是旨在排除主观因素以“客观”再现历史真相的方法论(“无我之境”);另一类是旨在彰显主观因素以“重构”历史认识的方法论(“有我之境”)。通过对这两类方法论的优缺得失的反思,指出其对构建我国21世纪史学的重要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发达国家强调土地征收只能出于公共目的。但是中国现行土地征收法成为了土地征收公共目的和商业目的并存的二元化格局的制度根源,它虽满足了转轨时期大规模建设用地的需求,但也造成了滥用土地征收权、侵犯农地权利人合法权益、危及国家粮食安全、土地合理利用以及社会和谐等严重后果。随着建设用地数量扩张时代的结束,中国应在结合本国国情的基础上,借鉴国际成功经验,适时回归土地征收公共目的一元化,明确界定公共目的范围,完善听证制度,引入行政诉讼等法律救济手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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