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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再审程序的修订,解决了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有关规定违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定位不明、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有待商榷等。因此,建议删除违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条款,取消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明确界定其与抗诉的效力和适用条件,并将适用条件予以规范表述,从而促进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更好的完善。  相似文献   
2.
比例原则作为处理目的与手段之间关系的一项基本原则,可以妥善协调罚款的目的与适用之间的冲突。但就我国现行民事诉讼罚款制度而言,罚款金额的数度增加,单位和个人被区别对待,当事人和案外人的制裁方式同质化,合理救济机制的缺失等皆与比例原则背道而驰。根据比例原则的要求,必须合理限定罚款金额的上限,平等对待单位和个人,区分制裁当事人和案外人,并确立新的救济机制。唯有如此,才能充分发挥民事诉讼罚款制度的实效。  相似文献   
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初次审议并公布的《民诉法修正案(草案)》增加了“先行调解”的规定,但规定过于原则抽象,不具有可操作性。关于立案后的先行调解,我国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已有明确规定,但立案之前的先行调解,却尚付阙如,这与司法实践中诉前调解正如火如荼进行的现状形成了强烈反差。由于缺乏成熟的制度设计和立法支持,各地法院诉前调解的做法大相径庭,暴露出很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诉前调解的理论内涵及司法实践作深入分析,从而为我国建立统一的诉前调解程序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相似文献   
4.
试论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之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诉讼担当制度对现代型纠纷的解决而言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然而,目前该制度在我国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鉴此,本文在考察我国现状的基础上,就完善我国民事诉讼担当制度作了初步的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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