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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路 《洛阳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09-112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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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久以来,居民自治受制于原有的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整体的发展相对缓慢,以行政化为导向的社区管理占据着主导地位,导致自治组织弱化、自治功能萎缩、自治制度空转。居民自治面临"成长的烦恼"和"制度的瓶颈"。不过,随着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社区自主空间增大,居民的参与意识增强,制度创新的实践增多,各地涌现出一大批以自治化为导向的社区改革,其中带有"协商民主"元素的居民自治实践最具有启发意义。追根溯源,这些实践是协商民主与居民自治相结合的最新产物,是居民自治遭遇困境后,在实践中为自己开辟道路的必然结果,更是未来居民自治得以有效运转的重要资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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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路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6):109-112
"亲亲相隐"是我国古代的一项法律制度,它肯定了亲属之间相互隐匿罪行的正当性,符合中国古代礼法并用的律法特点。然而在现代法治社会,人们越来越重视对权利的维护,法律成为维权最重要的依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代司法制度的基本要求,如果将"亲亲相隐"法制化,则意味着,在现代法律中血缘亲情将成为能够影响定罪量刑的关键因素。如此一来,司法何以体现公正,如何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以,将"亲亲相隐"法制化的观念是不可取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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