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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法律规定的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模式无法最大限度地保护知识产权,而目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存在大量的通过调解和撤诉结案的现象。高调解率和高撤诉率并非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与生俱来的独有现象,而是现有法律维权方式不力的无奈之举,在权利人无法证明因侵权所受的损失或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前提下,权利人最经济、快捷的获得赔偿的途径就是调解和撤诉,但同样,这对于侵权人来说也是最经济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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