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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997年刑法典的系统修订及此后采取修正案的形式修订刑法,基本上实现了刑法立法的单一法典化.但在新的形势下,这种单一法典化的刑法立法及修订模式存在难以克服的局限.应当根据立法内容的实际需要,合理选择规范形式,充分发挥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等不同规范性文件各自的优势,构筑一个形式与内容相互协调,不同的法律文件之间相互配合的刑事法体系,使刑事法律的整体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  相似文献   
2.
在我国西部民族地区,刑法与民间法的并存与博弈既具有一定的普遍性,又存在明显的地域差别。从民间的角度看,刑法在民族地区的城镇和部分乡村已经较成功地取代民族习惯法在刑事领域发挥主导作用,但在部分民族地区的作用至今仍然十分有限。从官方的角度看,司法机关在诉讼程序内基本上都是在刑法的框架内处理刑事案件,但在诉讼程序之外,官方对刑事案件的处理更多地体现出对民间法的妥协。虽然刑法与民间法在博弈中渐现趋同之势,但两者间的冲突和碰撞在一些民族地区仍然是一个严峻的问题。  相似文献   
3.
犯罪构成理论无疑是刑法学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从“诞生”之日起便异见丛生,不仅在各大法系之间,仅是在各国内部各刑法学者之间也是众说纷纭、见仁见智。但国际刑事法院设立和缔约国的广泛加入似乎预示着各大法系犯罪构成理论存在着某种共通性,而国际刑事法院审判第一案“卢班加战争罪”的判决得到国际的广泛认可,更坚实地表明各大法系的犯罪构成理论与国际犯罪构成理论之间存在着同质性。  相似文献   
4.
刑法在民族自治地方的变通立法权被授予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不仅存在制度上的悖论,现实中也难有可行性。鉴此,需要从宪法层面上对刑法变通立法的性质予以明确定位,将其纳入到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框架内,并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对刑法的变通立法权予以重新配置,同时对民族自治地方行使刑法的立法变通权应遵循的准则予以明文规定,以保证刑法变通立法权的正确运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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