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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启源 《淮海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4):56-58
法治思维是法治社会最基本的思维形式。在法治思维这一综合体系中,律师思维占有至关重要的地位。良好的律师思维可以推动、完善、保障和彰显法治建设。对于律师来说,在执业过程中应具有严谨、多元、敏锐、预见性和创造性的思维素养,只有坚持不断培育和发展律师思维,才能使律师的职业群体真正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战略力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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