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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1980年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收定支”以中央集权为主的财政管理体制,这使地方实际支配的财力和财权有限。1980年以后,走向“划分收支分级包干”,改“一灶吃饭”为“分灶吃饭”。即按经济管理体制规定的隶属关系,明确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收支范围,在收入方面,哪类税收归中央,哪类税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成,哪类税在中央和地方之间调剂收入。支出也按此方式分项归属支出项目。中央给地方核定一个基数,五年不变,地方在划定的收支范围内,多收多支,少收少支,自求收支平衡。 这种“分灶吃饭”,冲破了过去那种统收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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